海丰县城市民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暨海丰县城市民中心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景观软基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民营经济报 2018-06-22 15:43

1、海丰县城市民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暨海丰县城市民中心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景观软基处理工程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2015】88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海丰县城市民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暨海丰县城市民中心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景观软基处理工程,本项目将对14073平方米软基采用水泥搅拌桩进行处理,直径0.6m,共4423根,长度分别有7m、8m、9m。软基处理位置包括停车场、室外楼梯、消防通道、汽车坡道、地下室挡土墙外围及需要处理面积内的景观绿化区域。工程建安费为5357489.56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2、工程建设地点:海丰县城市民中心全民健身广场;2.3、计划工期:计划建设工期为77日历天;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2.5、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配套;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只有报名资料经核对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5、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报名截止前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带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委托的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亲临招标单位签署承诺书,进行签名并盖公章确认。6、投标申请人应于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住建局二楼)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6.1、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委托的,被委托人应为项目负责人,需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除外)及复印件;6.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6.4、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建造师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打印件;6.5、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6.6、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的岗位证(主要提供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近三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各人身份证复印件。6.7、投标申请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8、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二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原件。6.9、承诺书原件。以上报名资料一式四份并校对原件(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身份证复印件外),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海丰县城市民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及配套建设工程暨海丰县城市民中心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景观软基处理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住建局二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住建局二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根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规定》汕检发预字[2017]1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海丰县海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海丰县财政局内;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660-6890227;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新鸿进花园鸿福苑商铺2-4;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107671981。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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