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人潮事 刑庭庭长善断新型案件 汕尾中院刑一庭庭长黄海钦是广东“人肉搜索”第一案终审的审判长,今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羊城地方版 2018-05-17 03:37

▲黄海钦正在认真查看卷宗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赵映光 通讯员 郭汉强

衣着朴实无华,时常理着一个寸头,略微有点中年发福,见人时总是面带憨笑,工作时却又无比专注认真……这便是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黄海钦给人留下的印象。

不过,这个在人群中一点都不起眼的法官却是广东省“人肉搜索”第一案终审的审判长,汕尾市中院在刑事方面的“时髦”案件,也总会交由他来裁判,因为在领导和同事们眼里,黄海钦除了理论扎实、业务熟悉、办案严谨之外,他对于新类型案件“更善于研究,善于总结审判经验”。

对于来自领导和同事的夸奖,黄海钦总是轻描淡写地称,自己只是“干一行爱一行,党叫干啥就干啥”。正是因为秉持着这种理念,黄海钦先后被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三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二等功一次,获得全省禁毒先进个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并在日前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为广东首宗“人肉搜索”案止争

还记得羊城晚报曾刊发过的2013年12月初发生在汕尾陆丰的那宗“人肉搜索”致人自杀死亡案件吗?那是省内首宗被诉至法院的“人肉搜索”案,而黄海钦正是终审该案的审判长。

该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当时,汕尾陆丰一名高三女生被当地某服装店老板怀疑偷了其店里一件衣服后,服装店老板于是将该女生的相关照片发上了网络,并且配有“穿花花绿绿衣服的是小偷,求人肉,经常带只博美小狗逛街,麻烦帮忙转发”等文字。

一时间,网友们纷纷对该高三女生开展“人肉搜索”、留言辱骂,并且将其个人信息全部曝光在网络上。两天后,不堪网友辱骂的该名高三女生选择跳河自杀,结束了她18岁的生命。跳河自杀的女生父亲于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女儿系因被他人在网络上诽谤是小偷,造成恶劣影响而自杀的。

在网络信息时代,“人肉搜索”屡见不鲜,但致人自杀死亡的却是全省首例。而且,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对此类型案件的规定尚不十分明确,因此该案中的服装店店主究竟是否构成犯罪,是侮辱罪还是诽谤罪,涉及网络侵权入刑、网络侵权与被害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公权力介入侦查、起诉等等是否存在管辖权等法律问题呢?

这一连串的问号,都等待着作为该案终审审判长的黄海钦去解答。据介绍,为了厘清这些疑惑,黄海钦只能采用最扎实的土办法,通过加班加点查找大量网络侵权案例及法学理论文章,终于抽丝剥茧地将案件从法理上一一捋清楚,并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运用法学理论对该案的相关法律问题在裁判文书进行了详尽的说理。

最终,2014年9月7日,法槌敲落,汕尾中院对蔡某犯侮辱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维持了一审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而在该案的终审判决一个月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起“人肉搜索”第一案也成为其中一宗指导性判例。

黄海钦说,他认为法律会存在滞后的情况,这就需要法律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不断进行细化填补,让法律也能够紧跟时代的步伐,希望能够通过新类型案件的审判,给立法机关提供实证案例,对立法起到真正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钻研新型涉毒犯罪案件

在汕尾,特别是陆丰地区,毒品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涉毒犯罪不仅严重影响着汕尾市的经济发展,也对汕尾市的城市形象造成严重影响。

据黄海钦介绍,在他审理的刑事案件中,涉毒犯罪的案件就占了半壁江山,而且随着广东扫毒行动的不断深入,涉毒案件还在日益增多,并且时不时还有一些新类型的涉毒案件涌现出来。

其中,尤以黄海钦在2012年审理的第一宗利用感冒药提炼麻黄碱的案件最具代表性。据了解,当时有两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以制造毒品罪(未遂)起诉到汕尾中院。

黄海钦深知,这种新类型案件的处理将直接影响到一系列同类型案件的处理,于是他非常谨慎地审查了案卷材料及合议庭的审理报告,在深入吃透案情及法律、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最终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对两被告判处刑罚。宣判后,被告人没有上诉,公诉机关没有抗诉,判决发生了法律效力。

上述案子虽然圆满结案了,但这对黄海钦来说才是刚刚开始:他从那以后更加关注类似的案件,进一步深入研究了制造毒品罪(未遂)与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法学理论,并撰写了《利用感冒药提炼制毒物品并欲卖给他人的行为如何定性》的案例文章,文章在省高院审委会主办的《典型案例分析》中刊登,成为广东省的指导性判例。

此外,黄海钦近年来对于法律尚不十分明确的一些课题也屡有新的研究,其中他作出的关于“麻古类毒品定罪量刑问题”“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法定刑偏低问题”“如何认定贩卖毒品情节严重”“运输毒品和动态非法持有毒品如何区分的问题”等思考,还接连被省高院乃至最高法所关注。

以“铁人”般的精神工作

黄海钦告诉记者,作为刑事法官,首先要吃透案情,对证据的要求要更加严格,遇到新类型案件要把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结合在一起深入研究,更重要的是时刻保持法治思维,不能就案判案一判了之,判后要注重形成案例,要有一种提升。

据介绍,自2013年“雷霆扫毒”行动以来,汕尾当地对涉毒犯罪始终保持着高压严打态势,涉毒案件就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而如今陆丰又面临着“摘帽”的紧要关头,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他只能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基本上放弃了双休日和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地分析、研判各个案件的审理工作,积极配合支持汕尾的禁毒工作。据统计,近三年来,黄海钦主审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8宗,审核各类刑事案件近千宗。

难能可贵的是,黄海钦在繁忙的工作中,还特别注重将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遇到的新情况,出现的好做法等整理记录下来,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作为主要执笔人,黄海钦还参与撰写了《汕尾法院审理毒品案件实证分析——以汕尾陆丰地区毒品案件为样本》的专题调研报告,被作为广东省司法统计重点课题予以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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