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潮南自然资(网挂)公字〔2021〕3号

汕头日报 2021-05-07 11:41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WG2021-29宗地总面积20736.3平方米宗地坐落324国道南侧、司马浦镇政府北侧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2.0,≤4.0建筑密度(%)≤30%绿化率(%)建筑限高(米)≤100米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明细用途:用途名称面积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20736.3平方米投资强度保证金40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4429221BA0022| 4417221BA0049| 4417221BA0048现状土地条件净地起始价82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挂牌开始时间2021年5月27日9时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6月10日10时备注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R21/R22/B1)。

3.总用地面积:22623.32平方米(33.94亩),其中:实用地面积20736.3平方米(31.11亩)、公园绿地面积321.07平方米(0.48亩)、道路面积1565.99平方米(2.35亩)。

4.规划设计主要技术指标:

(1)03地块:实用地面积7671.14平方米(11.51亩)。

①、容积率:2.0<容积率≤4.0,15342.28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30684.56平方米,其中地面以上可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4602平方米。②、建筑密度:≤30%(其中主楼≤25%)。③、绿地率:≥25%。④、建筑限高:≤100米。

(2)04-1地块:实用地面积13065.12平方米(19.6亩)。

①、容积率:2.0<容积率≤4.0,26130.24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52260.48平方米,其中地面以上可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5226平方米。②、建筑密度:≤30%(其中主楼≤25%)。③、绿地率:≥25%。④、建筑限高:≤100米。

5.停车配建面积≥地面以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03、04-1地块可统筹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

6.地下空间作为停车和人防、配电、配水、通信、环卫等配套设施用房使用。两个地块之间可设置地下通廊,总宽度不得超过12米。

7.应同步配建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的文体设施用房,设在首层或二层,并有方便的对外出入口,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宜结合绿地设置居民健身设施。

8.应沿规划道路同步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城市附属式二类公共厕所,供公众便捷使用并纳入项目小区物业管理,设计标准按《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执行。

9.地块北侧建筑物退让324国道红线不少于10米,并沿324国道集中建设宽度不少于4米的绿带。

10.倡导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方式,03地块机动车主出入口宜安排在地块的东侧,04-1地块机动车主出入口宜安排在地块的西侧,与城市道路间应设置缓冲段及相关安全标志。

11.地块场地标高应结合片区防涝水位设置,宜不低于3.1米(1985国家高程)。

12.回迁配建要求:(1)需配建回迁首层商铺及住宅面积10302.71平方米。其中沿国道首层商铺2027.28平方米,沿其他道路首层商铺620.71平方米,回迁住宅7654.72平方米。(2)需配建司马浦供销社回迁商业建筑面积1715平方米,其中首层面积不少于510平方米且至少一面临主要道路。(3)需配建司马浦敬老院回迁房面积600平方米,设置在居住区首层及二层。上述配建回迁用房应在建筑设计方案中明确,并满足回迁需求,具体按《324国道南侧、司马浦镇政府北侧片区03、04-1地块土地出让竞买须知(回迁用房部分)》执行。

13.应配建项目总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公园绿地、规划道路及其道路附属设施,改造地块内原有排水管渠,并与周边设施相衔接,具体按《324国道南侧、司马浦镇政府北侧片区03、04-1地块土地出让竞买须知(配套设施投资建设部分)》执行。

14.土地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服务设施用地按有关规定确定,均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5.详细规划条件请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详见汕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6月9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点击“土地与矿业权”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9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点击“土地与矿业权”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9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6月9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10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四)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应同步配建的文体设施用房、公共厕所,纳入小区物业管理,不得销售,不得擅自改变功能。

(六)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与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人民政府签订回迁用房建设合同。

(七)竞得人应按照回迁用房建设合同的约定缴存回迁保证金3000万元,并按照回迁用房建设合同的约定退还。

(八)竞得人须出资完成回迁用房投资建设,具体按照《324国道南侧、司马浦镇政府北侧片区03、04-1地块土地出让竞买须知(回迁用房部分)》对回迁用房投资建设要求进行约定执行。回迁用房建成后按照司马浦镇政府确定的分配方案、交付标准无偿移交给回迁户及回迁单位。

(九)竞得人须负责投资、报建和建设《324国道南侧、司马浦镇政府北侧片区03、04-1地块土地出让竞买须知(配套设施投资建设部分)》要求配套的全部内容,并在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与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人民政府签订配套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公园绿地、排水管渠建设合同,明确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公园绿地、排水管渠的建设内容、位置、开竣工日期、交付使用条件等事项。该宗用地范围内规划建设配套设施概由竞得人建设,配套设施中的排水渠道应在04-1地块开发前实施改造,其他配套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公园绿地、排水管渠按有关标准及要求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司马浦镇人民政府管理,产权归政府。

(十)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计算。若因竞得人原因造成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人竞买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受让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与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出让方催缴后受让人仍不支付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十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潮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cn.shantou.gov.cn/)》、《潮南区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cn.shantou.gov.cn/stcnzrzyj/gkmlpt/index)》和《汕头日报》进行公告。

(十三)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向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95105813(其中汕头市区办理广东数字证书业务点地址:汕头市碧霞庄南区15栋201室;联系电话:0754-88860029、88860039;联系人:陈小姐),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提交竞买申请等操作,竞买申请人若因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自行泄露密码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十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中“办事指南”栏目中“土地与矿业权”板块“土矿平台操作指南”(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陈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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