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工作日 “救命钱”送到申请人手中 市检察院向一被害人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闫琦琦)市检察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以司法救助为抓手,切实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近日,检察官们仅用7个工作日便快速办结一宗司法救助案,向一个深陷困境的被害人家庭发放了10万元司法救助金,彰显“检察温度”和司法效率。
犯罪嫌疑人陈某甲与被害人陈某乙均为汕头某酒店员工,因工作、生活等方面原因,陈某甲对陈某乙心存积怨。去年10月2日晚,陈某甲因其爱慕对象与陈某乙一同外出吃夜宵,醋意大发而心生怨恨,继而萌发杀人恶念并于当晚购买水果刀藏匿于身,后在员工宿舍楼下伺机作案。次日凌晨0时35分左右,当陈某乙等两人返回宿舍楼下时,陈某甲上前持水果刀先后连续刺中陈某乙左胸腹部共10刀致其当场死亡。
被害人陈某乙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其妻子郑某无业,家中还有两名幼儿需要抚养,其遇害后整个家庭顿时陷入困境中。今年3月底,郑某向市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依法受理郑某的申请后,及时通过上门探访、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沟通等方式开展调查。经调查发现,申请人郑某与被害人父母和两名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在一套仅50平方米的房子里,两个孩子一个4岁一个只有9个月,陈某乙遇害后,整个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生活极其困难。
考虑到未成年人是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决定全力加快办案进度。他们通过调查得知犯罪嫌疑人一方没有赔偿能力,同时向陈某乙被害一案的侦查人员和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调取相关证据,进行综合研判,认为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决定予以救助,按规定发放救助金10万元,为申请人解决急迫困难。
发放司法救助金当天,申请人郑某专门带着一家老小来到检察院,向检察官送上一面绣有“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暖人心”字样的锦旗并连声道谢。“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国家的未来,我们检察机关一定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望着两个可爱的孩子,办案检察官对郑某说:“希望孩子都能好好成长,也希望你和老人家早日走出悲伤,过好以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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