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汕头高新(集团)公司:
本委受理姜文清诉你司劳动争议一案,立案受理后因无法直接向你司送达仲裁文书,现向你司公告送达:
姜文清诉你司劳动争议一案(汕劳人仲案字[2021]159号)的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案件延期审理决定书。仲裁庭由仲裁员郑舜钦,书记员张逸云组成,开庭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九时,开庭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一楼东侧本会仲裁庭,联系电话:0754-88645041。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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