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声明
我父亲蔡秉元(已故)有座落澄海区原城西北畔城边4号,混合二层,房屋建筑面积124.61平方米,其中无房产证建筑面积66.40平方米系于1985年在本宅平房加叠建。该房于2005年11月28日由澄海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拆迁并补偿在澄海区益华园27幢201号、益华园27~31幢一层20号连二层20号(复式)新建楼房。如对上列房地产权有异议者,希于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及书面向汕头市澄海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否则,本人将依照规定代理申办房地产交易交换手续。
声明人:蔡鑑波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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