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结涉黑恶案件149件 汕头法院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专案专审及繁简分流
澄海法院参加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法治宣传活动
2018年至2020年,汕头法院按照中央、省委和汕头市委以及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压实责任、全力以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在专项斗争中,坚持突出打击重点,从严惩处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非法高利放贷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共审结一、二审涉黑恶案件149件,判决生效的犯罪分子517人,重刑率达37%,其中涉黑案件重刑率67%。
据了解,汕头法院始终坚持以“线索就是案件”为原则,全力以赴完成线索办理。专项斗争以来,共摸排线索总数185条,均办结、移交完毕,实现“线索清仓”的工作目标。“我们成立刑事、民事、行政、执行4个专业线索审核组,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效率并认真完成线索复核。抽调刑事业务骨干组成线索专项评查工作小组,重点对线索涉及相关案件审理情况开展深入调查,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作进一步的调查,确保了线索办理的质效水平。聚焦"伞网清除",多渠道打通扫黑除恶举报途径,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线索。认真落实线索双向移交和情况反馈,做到件件有结果。”该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
记者获悉,汕头法院高质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中亮点多多:
聚焦重大案件审理。依法审结了连贤明等37人、陈旭等34人、曾怡明等31人、姚为波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依法严惩组织者、领导者和首要分子,彰显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
建立重大案件“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制度。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汕头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164件,均已收到反馈,反馈率达100%。其中,澄海法院在办理姚为波涉黑案中提出的“关于规范整治建筑公司非法挂靠、建筑工程分包的司法建议”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佳”司法建议。
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一审审结的110件黑恶案件中,法律规定可以适用财产刑的56件案件全部对被告人并处财产刑。对随案移送的涉案财产,在判决时坚持应罚尽罚、应收尽收,实现精准打财。并在非常之时采取非常之举,财产委托网络司法拍卖的,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悉度,千方百计提升财产变现率、溢价率;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政策宣传力度,促使代为履行义务。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审结为谢培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供“保护伞”的原新溪派出所受贿案,并没收赃款71.9万元上缴国库。
对涉黑恶案件实行专案专办、繁简分流,组成专业团队集中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强化对个案的指导和监督,案情特别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派出专案督导组进行个案督导、即时指导,实现“疑案精审”“简案快审”。
本报记者 陈敏
通讯员魏雪琪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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