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1年2月10日发布《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02)〔2021〕3号)公告,为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现撤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02)〔2021〕3号)并终止“汕头市龙湖区兴安路与松江路交界东北侧地块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重启出让时间另行公告。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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