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你别想“邮”出境 龙湖海关在邮递渠道查获濒危物种

汕头日报 2021-03-24 13:11

本报讯 (记者康洁 通讯员陈楚斌)近日,汕头海关所属龙湖海关关员在邮递渠道对一出境申报为“干海马”等物品的邮件实施查验,发现邮件内有干海马58尾,净重474克,每只海马身长15-20厘米,现场确认上述动物制品为濒危野生动物物种。这也是该关在出境邮件中首次查获濒危物种,目前该邮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了解,海龙鱼目海龙鱼科海马属所有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规定,其野外种群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属于禁止出境物品和限制进境物品。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外,禁止携带、邮寄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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