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属声明
本人系林妈福(已故)儿子林文成(身份证号码:440503195609031212)。我父亲林妈福身故前原住西堤路87号,该房产部分公房部分私产(属一房多制,其中公产面积33.26㎡,私产面积33.2㎡),1992年列入旧城区拆迁改造范围拆除改建,新房建成后回迁安置在西堤路56号501房,全套建筑面积40.14㎡,其中公产房33.26㎡,私产6.88㎡)(该面积在改建单位赔偿安置原私产面积33.2㎡中扣除)。该套房自1996年1月回迁安置后一直由我居住至今。
目前,由于西堤路56号501房列入汕头市西堤路西侧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征拆范围内,由于历史的原因,本人遗失该套房私产面积6.88㎡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拆迁协议书、安置协议书等)。现本人声明上述房产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设置任何担保、抵押或其他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涉及也不存在诉讼、仲裁以及其他纠纷。若对上述房产私产部分面积6.88㎡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凭证或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房屋管理所(地址:韩堤路16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人将按有关规定与金平房屋管理所办理相关征拆补偿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文成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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