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优待抚恤向“褒扬激励型”转变 汕头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高于省规定标准

汕头日报 2021-01-20 00:46

本报讯 (记者周敏)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长会议上获悉,汕头市退役军人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去年各级配套下拨抚恤补助资金2.51亿元,使2.9万名抚恤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待遇得到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高于省规定标准的15%。

去年,汕头市紧紧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立足社会安全稳定,积极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军队改革发展、服务广大退役军人,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工作。建立了市、区(县)、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四级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推行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有效提高服务中心(站)能力,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为退役军人提供贴心的服务。社保接续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按预期完成基本养老保险集中补缴任务。为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44人提供救助,申请落实救助资金116.1万元。开展全员适应性培训,建立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体系。按照中央“六稳”“六保”要求,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有效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推进培训就业一体化,构建了多元化的就业创业扶持机制。

据悉,今年汕头市将着力提高优抚保障能力,落实国家统筹平衡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动态调整抚恤补助标准,提高重点优抚对象保障力度,推动优待抚恤从“解困型”向“褒扬激励型”转变,保障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退休费动态增长。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提高优抚医疗补助比例,推动将优抚医疗“一站式”结算纳入医保结算体系。完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资格确认制度和冒领待遇追责机制,加强优抚对象信息数据管理,健全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加强困难帮扶援助,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方式多元、渠道多样的帮扶援助机制,发挥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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