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打造示范样本,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汕头出台全国首部行政裁决领域政府规章

南方日报 2021-01-19 06:25

近日,汕头市政府出台《汕头市行政裁决规定》(下称《规定》),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国内首部行政裁决领域的政府规章,旨在进一步规范和促进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作为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行政裁决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的特点,能够有效地弥补司法资源的不足,缓解、分担审判机关的压力,有利于促成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

健全行政裁决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改革任务。2019年10月,汕头市被确定为广东省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城市,全面推进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为国家、省推进行政裁决程序制度建设探索可行做法。

在一年多的探索实践中,汕头坚持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打造出行政裁决“一站式”解决纠纷新样本、打磨出行政裁决示范典型案例、打包出一系列行政裁决示范宣传精品等等,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规定》的出台,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重要工作部署,也是汕头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试验田"作用,积极推动行政裁决制度机制创新的有益尝试。”据汕头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汕头开展行政裁决立法工作,对于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南方日报记者蔡沚彦通讯员吴映霆

探索行政裁决领域先行先试

据悉,在20世纪80、90年代,我国颁布施行的多部法律法规已规定了行政裁决的内容,行政机关在实践中也承担起了很多民事纠纷解决的职责。

然而,国家尚无行政裁决程序的统一立法,地方在开展行政裁决工作过程中普遍面临范围不明确、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使得行政裁决解决纠纷的功效大大降低。

即便如此,民事纠纷的化解需要多种渠道,特别是一些纠纷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熟悉行政管理且有专门技术、知识的人员才能解决,如果直接诉诸法院不利于及时有效地化解这些争议。

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为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2019年底,汕头被确定为广东省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城市,全面推进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

为何是汕头?若要追溯汕头在行政裁决领域上作出的探索,还要从十年前说起。

自2009年起,为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改善提升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汕头市政府把《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列为年度立法计划规章项目,将地方行政程序立法先行先试提上日程。

2011年4月1日,汕头市政府正式出台《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开创了全国较大市行政程序统一立法的先河。

彼时,这部规章的出台创造了汕头立法工作多个之最:首次采取委托社会力量起草的方式来制定政府规章,首次邀请国内顶级行政法学专家对其进行论证,汕头市立法条文最多的一部规章等。

从内容上看,该规定的一个亮点是,在规范一般行政行为的同时,对行政裁决等特别行为的程序也予以规范,体现了汕头在行政程序领域立法的创新。

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近年来,汕头在依法行政的机制保障上有着诸多实践。如此一来,便不难理解汕头为何能成为广东省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城市了。

部署《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工作

预则立,不预则废。被定位示范创建城市之后,汕头又该如何迅速建立起相关工作机制、把工作落到实处呢?

2020年2月25日,汕头印发了《汕头市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明确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科学部署相关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按照“制度完善、机构健全、程序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汕头市司法局成立专班,并制定八项工作任务,包括摸清工作情况、落实工作机构、完善程序规定、规范案件办理、创新案件办理方式、借助“外脑”助力行政裁决工作、建立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建立案件统计报告制度。

随后,汕头将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纳入《汕头市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汕头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表明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已成为汕头的一项重点工作。

同时,行政裁决列入汕头法治政府建设评价体系,各地各单位将其作为打造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各司其职,稳步推进。

顺畅的机制使得示范创建工作快速得以进展。2020年4月,汕头正式印发《汕头市行政裁决事项实施清单(第一批)》,明确了12项行政裁决事项及其相应的业务指导部门、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行政层级等,共涉及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务、财政五大行政管理领域。

试点打造多元化解新样本

在建立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方面,汕头在知识产权纠纷和自然资源权属争议两个领域进一步整合资源,推动行政裁决与其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机衔接联动。

2020年6月15日,汕头市司法局与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意义,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方法方式。

半个月后,汕头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示范创建点、汕头市专利行政裁决示范创建联络工作站在位于澄海区的中国汕头(玩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正式揭牌。

由此,该点打通了专利纠纷案件的受理、分流、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司法确认、诉讼各个链条,能够向辖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一站式”维权服务。

紧接着,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汕头市司法局和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充分协商,对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形成一致意见,形成了《关于合作建立汕头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备忘录》。

据悉,2020年,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19宗、审理理结19宗,其中3宗作出裁决决定、4宗调解、12宗当事人撤回走诉讼途径。

而在自然资源权属争议领域,汕头选取濠江区、澄海区东里镇作为行政裁决先行调解示范点,分别加挂“汕头市自然资源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区”和“汕头市自然资源纠纷多元化解示范创建点”,重点推进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行政裁决事项示范创建工作。

此外,由汕头市选报的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个案《汕头市李某曾某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案以案释法》成功入选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极具权威性和指导性。如今,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制定的《汕头市土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程序暂行规定》也已颁布实施。

创建出台国内首部行政裁决政府规章

日前,随着《汕头市行政裁决规定》的正式出台,汕头市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突出成效,在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城市治理顽疾方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据了解,《规定》是在汕头市司法局前期委托第三方机构起草建议稿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部门和公众意见,并邀请包括北京大学王锡锌教授在内的国内行政法领域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经反复修改而成。

据悉,此次出台的《规定》共七章七十条,分总则、申请和受理、审理、调解、裁决、监督、附则。作为国内首部针对行政裁决的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行政裁决工作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等特点开展制度创新。

《规定》通过清单制度和特定情形排除两种方式,达到既解决裁决事项范围的问题,又能够兼顾制度的稳定性,确保事项范围能够根据现实情况动态调整。

程序正当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之一。目前实践中,除了自然资源、知识产权、政府采购活动领域有比较详细的裁决程序制度外,其他诸如水利、交通等众多领域尚未建立专门的裁决程序指引。

为此,在规范设计行政裁决全流程上,《规定》将行政裁决分成申请受理、审理、调解、裁决若干环节,对各环节流程进行统一设计,努力做到具体、明确、完整,为裁决机关提供可操作的办案遵循,实现有法可依。

举例而言,为强调高效便民优势,《规定》通过建立行政裁决告知机制,确定行政裁决属地管辖原则,允许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裁决申请,建立调解过程中无争议事实记录制度等,进一步提高裁决效率。

同时,设定调解时限,避免久调不决;对于调解达成协议的,提供制作调解书和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两种方式,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而在推动行政裁决专业化方面,《规定》要求行政裁决人员原则上须具有相关行业职业资格或者两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初次从事行政裁决工作的,应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汕头司法行政部门还将建立行政裁决专家库,以此提升行政裁决工作水平,弥补裁决机关人手不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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