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登记声明

汕头日报 2020-12-15 01:20

兹有购房人赵淑芬于1994年8月22日向汕特建新厂房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汕头特区24街区一层F室(现址:朝阳庄中区24幢111号)房产,购房款已付清。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汕头经济特区华乾工业园有限公司。现由赵淑芬单方向汕头市龙湖房产交易所申请房产登记备案手续。

如对上述房地产权属有纠葛者,希自登报之日起30天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龙湖房产交易所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按[2010]73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办理合同备案、权属登记等相关手续。

声明人:赵淑芬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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