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散公告
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澄海联社”)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广东澄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澄海农商银行”)已于2020年11月18日获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开业的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澄海联社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组建广东澄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决定解散澄海联社,原债权债务、财产、劳动关系等均由澄海农商银行承继。
特此公告
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0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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