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名农民工领回被拖欠“活命钱” 一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妥善处置

汕头日报 2020-11-02 00:43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罗辉军)10月27日上午,潮南区法院举行案款发放仪式,为42名农民工发放被拖欠的大部分工资款。“真不敢相信,今天能从法院这里拿到自己被拖欠的辛苦钱。感谢法官为我们办了一件大好事!”现场不少农民工由衷发出感慨。案款发放仪式后,农民工代表向法院赠送了写有“关注民生、为民司法”字样的锦旗,同时对该案被告人周某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周某在潮南区某镇经营一家内衣厂,因经营不善,拖欠陈某玲等42名员工的工资款共计34万余元并逃匿。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员工的投诉,限期责令周某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但周某逾期未予支付。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后来周某被抓获归案。

周某所雇佣的员工多为外来农民工,工资是他们的“保命钱”“活命钱”,也是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物质基础,且该案涉及人数众多、案款较大,如果处置不当则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受理此案后,潮南区法院领导高度重视,主审法官反复审阅案卷、分析研判案情,并多方联系被告人周某的亲属,做好释法劝导工作,动员他们努力筹款帮助被告人支付所拖欠的工资,积极争取员工们的谅解。同时,法院多次与镇政府有关部门研判、商酌维稳预案,严格落实涉群涉稳案件审理“三同步”工作。

鉴于被告人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其亲属积极筹款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该案的妥善审理处置,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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