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政裁决解决权属争议 去年10月以来全市共办理行政裁决398宗

汕头日报 2020-09-22 02:11

做好行政裁决,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定的一项重要工程。记者了解到,汕头市先后被省政府确定为全面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城市,被自然资源部确定为自然资源领域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城市,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着眼推动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打造,高质量推进,着力推动汕头市全面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落地见效。据统计,自去年10月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以来,全市共办理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案件9宗,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389宗。

高起点“一站式”解决纠纷

“坚持高起点谋划,才能激发行政裁决示范创建新活力。”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示范创建工作启动后,由市长亲自挂帅,成立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议通过了《汕头市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示范创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同时率先在地级以上市发布了《汕头市行政裁决事项实施清单(第一批)》,明确了12项行政裁决事项及其相应的业务指导部门、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行政层级等。

解决纠纷,免不了涉及不同领域,如果能打通不同领域之间的壁垒,对于争议和纠纷的解决无疑成功了一半。“为打通行政裁决中不同领域的壁垒,汕头市在知识产权纠纷和自然资源权属争议两个领域进一步整合资源,推动行政裁决与其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机衔接联动,搭建"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

以案释法达到示范作用

示范创建,需要典型案例来助推,以达到宣传、示范的效果。记者了解到,汕头市李某、曾某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案就入选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该案的土地权属争议长达数年之久,经行政裁决得以破解。”市司法局的相关负责人说道。

据了解,该案的当事人李某的父亲于1985年1月与曾某签订合作建房契约,由曾某出资在李某父亲提供的两处宅基地上建造两幢楼房,曾某因此分得其中一处宅基地上建成的一幢楼房。1987年,李某取得曾某分得楼房所在土地的集体宅基地批准文件;1993年,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对曾某与李某父亲的违法合建行为进行处罚,决定没收曾某分得的合建楼房及相应土地;此后,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又将上述没收为国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楼房作价确定给曾某,并根据曾某申请为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李某不服国土行政管理部门的上述行政处罚申请复议。该宗权属纠纷历经双方当事人的多次复议、诉讼,历时十几年,始终未能得到解决。

在示范创建工作启动后,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选择了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就该宗土地权属争议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双方最终签署《土地权属纠纷调解书》。李某按约定向曾某支付了全部补偿款后,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其申请为其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该宗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案件圆满结案。

市司法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受理案件后,裁决工作机构积极履行职责,在查清案件实施的基础上,坚持调解先行原则,组织多场调解活动,缩小各自分歧,扩大共识,最终达成解决权属争议的调解协议,促成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充分发挥了行政裁决在化解民事纠纷中的“分流阀”作用。

本报记者陈冬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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