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六藠吐蒜
得不偿失,潮谚谓之“食六藠(jiào,潮音<茄6>)吐蒜”。
藠,古称“薤”(xiè,潮音<亥>),是一种多年生的草本植物。地下有圆锥状鳞茎,叶丛生,断面为三角形,伞形花序,花紫色。新鲜鳞茎可作蔬菜,也可腌制,潮人称“六藠头”,有特殊滋味,可佐酒或下饭。潮阳人则称为“六苏”。
为什么叫“六藠”、“六苏”?前人似未尝提及。笔者不揣浅陋,试释如下:
六,是数量词,即五加一,这一点尽人皆知,此外《易经》有六十四卦,每卦都有六爻,阳爻的符号是,称“九”,阴爻的符号是,称“六”。如《易·坤卦》:“初六(按,"卦"的构成,是由下而上,最下方的位置,叫"初",顺序而上,分别称"二、三、四、五",最上方的位置,称"上"。"初六",指坤卦最下方的爻是)。履霜,坚冰至。”唐·孔颖达[疏]:“六,阴爻之名。”后代遂以“六”为“阴”之代称。比如说,鲤鱼的中脊有鳞三十六片,每片鳞上有黑点,不管鱼的大小,都是三十六片,故别称为“六六鱼”。《埤雅·释鱼》谓:“鲤三十六鳞,具六六之数,阴也。”再引申之:乾(天)为阳,坤(地)为阴,故“六”也可指代“地”。明乎此,则“六藠”的意思就是:地中生有鳞茎的藠。
“六苏”也有说。苏,指紫苏。《尔雅·释草》:“苏,桂荏。”邢芮[疏]:“苏,荏类之草也。以其味似荏,故一名桂荏。”紫苏的嫩叶带辛味,既是菜蔬,又可调味,汉·张衡《南都赋》说:“苏、[~公式~]、紫姜,拂彻[~公式~]腥。”早就点明了紫苏擅于辟除食料异味的功用。北宋仁宗朝,江西庐陵人彭延年以大理少卿谪任潮州知州,后来落籍浦口村(今揭阳官溪),其《浦口村居好》组诗中有句曰:“浦口村居好,盘飧动辄成。苏肥真水宝,鲦滑是泥精……”诗中所反映的,是潮乡的农家菜,紫苏叶配上鲦鱼(类似泥鳅),而且是现采现捉,因此能“盘飧动辄成”。可见,早在北宋时,“苏”在潮乡农村中已是常见的调味菜蔬。“藠”与“苏”同属带辛味兼有调味功用的菜蔬,故以“六苏”称藠,意为“长在地下的能"拂彻[~公式~]腥"的苏”,倒也顺理成章。
汉·王褒《僮约》谓:“园中拔蒜,断苏切脯。”(意为:如果到他家里当僮仆,须遵守诸项约定,其中包括:按时到园中拔蒜,把苏叶切成段,把干肉切成块。)显然,其时小康以上人家,已将蒜、苏等菜蔬兼作调味品,是烹制鱼肉类食料不可或缺的辅料。蒜也是多年生植物,有大蒜、小蒜之别。大蒜也有辛辣的鳞茎,常用作烹饪佐料,称“蒜头”,与“六藠头”相似,但个儿要大得多。所以,潮人用“食六藠吐蒜”(食的是六藠头结果消纳不了,呕吐出来的是蒜头)一语来比喻贪小利而忘大义、只顾眼前利益而无长远眼光、得不偿失的行为,真是再贴切也没有了。
“食六藠吐蒜”,世人皆知其非,但古今中外,明知其非而抱侥幸心理,自觉或不自觉地亲身践履者,正不知凡几。明代江西分宜人严嵩,早在弘治年间便高中进士,他的诗词古文辞,颇著清誉。(潮籍名士、兵部尚书翁万达的父亲翁玉(梅斋)逝世后,万达曾请严嵩撰《梅斋翁公神道碑铭》,可见严嵩文名之著)嘉靖时官至首辅,可谓才名卓著,位高权重。人生至此,夫复何求?而他却“贪贿赂、亲佥邪”,恃宠揽权,晚年又将朝事一委其子、时为工部左侍郎的严世蕃。这位公子爷更不是什么“好鸟”,不但“短项肥体”,还“眇一目”,为人处事,更是“剽悍阴贼”,到处招权纳贿,贪利无厌,日纵淫乐。后被御史劾发,斩于市,严家也被彻底查抄。嘉靖念及老臣的面子,勒令严嵩致仕归家。而老病的严嵩,竟落得个“寄食墓舍以死”!再如清代乾隆朝的大学士和珅,依仗皇帝老子的宠任,弄权黩货,使吏治大坏,酿成川楚教匪之祸,乾隆驾崩后,御史弹劾纠参,继任皇帝嘉庆将其夺职下狱,赐自尽。等抄没其家后,方知其富可敌国,留下了“和珅一倒,嘉庆吃饱”的带有苦涩味的黑色幽默!像严嵩父子、和珅这样位极人臣式的权贵,如果他们肯稍为收敛一下,在当年那样的封建制度下,总可以享尽人间富贵荣华,起码也能寿终正寝吧?然而,他们的权欲心却与日俱进,落得个可悲可耻的下场,正应了潮人所称的“食六藠吐蒜”的老话!
《孟子》道:“食、色,性也。”人求食,以维持生命;人求偶,以延续生命。孟子以为:这是人的“天性”。说穿了,此即与生俱来的动物性本能。是动物,便有“多食多占”的本性。看过“动物世界”等电视专题片的读者,一定会对下述的画面记忆犹新:动物群中的“王”,一定有优先享用猎物的特权,待牠吃饱了,其它同类才能一拥而上地争食。这是“多食”。群中的雌性,都是“王”的配偶。这是“多占”。每当春情发动期,别的雄性垂涎群中的雌性,想来染指其间,于是,一场腥风血雨式的搏斗撕咬便不可避免了,直到一方落荒而逃为止。猛兽如狮、豹如此,温驯如食草的麋鹿、羚羊也如此。即使是长期驯养的家畜,由于主人对雄性早就施以阉割术,“多占”是不可能了,但“多食”却秉性难移。比如,马的脖子比较长,往往吃着自己槽里的草料,又想着同伴槽里的食,所以经常把嘴伸到隔邻的槽里去偷吃,饲马人称此为“马跳槽”。又比如猪,主人刚把猪食倒到槽里,身强力壮者也往往把身子横过来挡住众猪,好独自“霸食”。清代的金壇因此有诗咏其事:
倚栏闲看小猪儿,一个强梁把众欺。
纵使糟糠独食尽,先肥未必是便宜。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欺众独食,自然先肥,但先肥先壮,免不了要先送屠宰场去挨一刀见阎王!这位金先生因此而有“先肥未必是便宜”的感慨。而这富含哲理的诗意语言,与潮谚之“食六藠吐蒜”,正有异曲同工之妙!
人,当然是动物,但又不等同于动物。除了“求食、求偶”等带有动物性本能的遗传基因外,人还有“求仁”即“光大生命”的需求,即使是单纯的“求食、求偶”,也有诸多如伦理、道德规范的限制,这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根本的标志。孔夫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篇》)在富贵面前,先问一问它来得正当不正当(是否合乎“义”),如若“不义”,那就当它有如天上的浮云。果能如此,大概便可避免坠入“食六藠吐蒜”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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