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灭失声明
冯汉松(身份证号码:44052419670816093X),其拥有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文光桃园居委紫园路北三横巷2号的宅基地,土地面积:62㎡,《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列:0524300100399号,因保管不慎遗失《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意,现登报声明作废。如与上述不动产权属有纠葛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以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声明人:冯汉松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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