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拟出台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 未按规定时限处置或被黄红牌警告

汕头日报 2020-08-11 00:58

本报讯(记者林彦恂)为提高汕头市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市健康发展,使城市管理走向信息化、科学化、精细化轨道,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家住建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结合汕头市实际,市城管局起草完成《汕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目前,该意见稿正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依据本办法和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立案标准,对采集的信息进行确认,符合条件的给予立案,根据责任归属分别派遣给相关的市直、区(县)处置。区级平台对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移交的信息,应当根据责任归属向对应的责任单位派遣。责任单位在接到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处置派遣信息后,应当组织相应人员按规定时限进行处置,并将处置结果反馈至所派遣平台。

《征求意见稿》提到,责任单位未能按照相关规定时限处置的,或者经批准延时仍没有处置的,超过一个工作日的实行黄牌警示;超过2个工作日的实行红牌警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对责任单位问题处置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汕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后,将有利于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整合城市管理资源,规范城市管理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建立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权明晰、反应快速、处理及时、运转高效、信息互享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据介绍,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自2018年10月试运行,截至今年7月,数字城管平台共收到案件550141件,日均处理案件千余件。经过不断努力和探索,该中心建立了日常专业部门联席业务沟通会议制度,提高数字城管平台结案率;完善平台系统城市内涝监测功能,在市管道路50个易积水点位置上设置了液位仪水位监测设施,使城市内涝积水点能第一时间上报并派发到专业部门处置,同时中心主动对接市代建中心,实现市管道路积水处置的责任方全部通联;通过自建100台视频监控和共享的平安汕头视频监控系统,对金平、龙湖区共享单车无序停放和流动商贩现象进行视频巡查上报,并派发运营商处置,不断推进汕头市城市管理工作走向信息化、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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