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出台简政放权加快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文件 推动镇(街)成为发展经济的坚强堡垒和作战单元
记者从8月6日召开的全市做大做强镇域经济大会上获悉,根据近日出台的《汕头市关于简政放权加快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头市将“能放必放、应放尽放”,把各种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到镇(街),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充分激活镇(街)活力,做大做强镇域经济。
职权应放尽放激活镇(街)活力
《意见》明确,根据产业基础、经济实力、辐射能力、人口规模、区位优势等综合因素,对各镇(街)分类制定扶持措施和考评标准。《意见》同时明确,合理下放管理权限,根据不同分类,以清单式批量下放,实行动态管理,重点下放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镇级财政体制改革,推动镇(街)成为发展经济的坚强堡垒和作战单元。
《意见》提及,按“编随事走”“财随事走”的原则,将编制、资金向镇(街)倾斜,让基层有财力办事。据悉,市委、市政府将专门出台进一步完善镇(街)财政管理体制的有关政策,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原则,推进镇(街)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合理划分收入,有效增加镇(街)财力。同时,实施收入增量返还,三年内每年镇(街)产生的地方财政收入超出上年增量部分,全额补助镇(街)。并设立镇域经济发展奖补资金,提高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返还比例,强化镇(街)财力保障。
为镇(街)干部干事创业保驾护航
接得住、用得好下放事权,关键在干部。汕头市将采取多种措施,解决镇(街)干部队伍不健全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包括将区(县)相关职能部门的干部下沉到镇(街)、配好执法机构和执法力量、举办镇(街)干部分批大轮训、抓好经济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协同高效运行机制等。
为充分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也让更多的机关干部往镇(街)流动,汕头市将从收入待遇、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待镇(街)领导干部。《意见》提出关于提高镇(街)领导收入待遇的措施,如镇(街)党政正职年收入要比区机关同级别高30%,其他班子成员高20%。随着镇域经济发展成效的显现,汕头市还将考虑通过绩效等方式来进一步提高镇(街)一级干部的收入待遇。与此同时,完善奖惩机制,干得好的干部得到优先提拔;完善容错机制,鼓励创新和担当,为镇(街)干部干事创业保驾护航。
发力招商引资做大做强镇域经济
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生命线、全力推进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大力推动城乡环境再造,“以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抓手”的发展导向同样写在《意见》中。其中明确,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牵头、亲自部署、亲自洽谈、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市、区(县)对镇(街道)的绩效考核要进一步突出招商引资成效比重,在实际投资总额、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和环保等方面明确目标、指标;高度重视现有企业的增资扩产,提供全方位服务。
记者了解到,市委、市政府已成立做大做强镇域经济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做大做强镇域经济实行一套细化方案、一份时间进度表、一项工作说明“三个一”的工作闭环机制,出台“1+2”系列政策。下来,市委将选取基础较为扎实的镇(街)作为首批先行示范镇,先行先试,当好先锋,勇于破解制约镇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闯出一条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子,以点带面推动全市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报记者 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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