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打人毁物 强买强卖受审

汕头日报 2020-07-27 00:59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罗辉军)近日,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澄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姚某歆、姚某丹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这两名被告人是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月9日作出终审判决的姚为波等27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同案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姚某歆、姚某丹参加以姚为波为首要分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在姚为波的组织领导、直接指挥下,在澄海区凤翔街道坝头片区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残害百姓,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2008年10月,被告人姚某歆、姚某丹伙同该黑社会组织的部分成员在澄海区凤翔街道头份村持枪支打架斗殴。2018年2月,被告人姚某丹与另一涉案人持械殴打被害人王某青致其昏迷,并对其家中物品及轿车进行打砸。2015年3月开始,被告人姚某歆受姚为波的指使,多次在澄海区凤翔街道南港村拦截运输砂土石的车辆,并胁迫对方向姚为波购买砂土石,涉案金额达277.96万元。

新闻推荐

诗意寄栖凤凰台

文/亦然图/黄春生大凡中国的风景区,多以形式各异的楼、阁、亭、台、轩、榭装点其间。这“台”,是指在空旷平坦的...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