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手机卡 7名男女被抓

汕头日报 2020-06-12 03:06

本报讯 (记者林子海 林鹏)在全国公安机关“净网2020”专项行动中,澄海警方不断强化对网络违法犯罪打击和网络空间秩序整治力度,坚决打掉网络黑灰产业链,整治网络违法犯罪生态,营造安全、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日前,澄海公安网安部门在刑侦大队和辖区派出所的配合下,先后打掉两个涉嫌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7名,侦破多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缴获作案手机、电脑、银行卡、手机卡一批。

当前,互联网高速发展,传统犯罪日益向互联网犯罪转移,随着通讯、金融等行业实名制政策的落地,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时,为了规避公安机关侦查,只能购买他人实名登记的微信号、手机卡、银行卡等信息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澄海公安网安部门联合反诈中心,强化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分析,并加强与通讯运营商的联系沟通,全面发力,精准出击,不断提升打击效率。

不久前,澄海公安网安部门接到中国联通澄海分公司通报,有几名行迹可疑的人先后多次到澄海区的几个中国联通营业厅办理实名手机卡,但均被前台服务人员拒绝办理。在获取该线索后,办案民警火速赶赴现场。经现场对几名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方某港当天带领吴某强、张某珠(女)、方某明(均系福建省漳州市人)等人,到澄海区的中国联通营业厅办理实名手机卡,并准备用高价将其收购。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方某港等4人交代了近期结伙非法买卖实名微信号、手机卡、银行卡的犯罪事实。

无独有偶。办案民警在澄海区澄华街道再次打掉一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敬、陈某东、曾某炼(均系汕头市澄海区人)。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敬等人均交代了利用通讯公司代理商的便利,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买卖实名手机卡的犯罪事实。

非法买卖手机卡、银行卡、微信号等,很可能会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而你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也将涉嫌犯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物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别贪图眼前的蝇头小利而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号等物品,一定不要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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