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下达今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任务 新增改革实施面积中型灌区2.5万亩

汕头日报 2020-06-20 00:51

本报讯 (记者黄泽春)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汕头市实际,近日,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通知,下达汕头市2020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任务。

按照省的部署,汕头市2020年农业水价计划新增改革实施面积中型灌区2.5万亩全部落实到潮南区。2020年底前新增实施改革范围要全部实现供水计量,农业用水总量指标分解用水主体,田间工程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各区县应遵循“因地制宜、重点先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以水价机制为核心,以奖补机制为保障,以工程和计量设施建设为基础,以工程管护机制为依托,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重点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纳入项目建设内容。

汕头市将完善供水计量设施,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选择自动计量设施、量水槽、量水标尺或“以电折水”等方式,逐步实现精确计量,加快推进供水计量设施的完善配套。依托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在完善灌排工程体系建设的同时,同步开展供水计量设施安装。对已完成但未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灌区改造工程、2018年度实施的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逐步推进安装计量设施。同时,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深入贯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抓好重点中型灌区农业取水许可证核发工作,全面实施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在改革区域着力推进农业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农业灌溉用水定额,逐步将灌区用水计划指标细化分解到改革区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大型农户等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明确水权。

记者采访中还了解到,汕头市将探索创新终端水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基层水利组织服务水平,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加强农业用水新技术应用,积极推广农业节水技术;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开展中型灌区成本核算,合理制定农业水价,逐步推行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加强对现有财政补贴、项目资金的整合与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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