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助力疫情防控 “疫”不容辞,文明单位能担当

汕头日报 2020-05-30 01:34

市检察院爱卫月活动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环境卫生工作,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以“防疫有我 爱卫同行”为主题的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作为全国文明单位,汕头市检察院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健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戴好口罩,穿上志愿服,手持扫把……日前,市人民检察院的志愿者在潮阳区铜盂镇开展全方位的爱国卫生运动。一名名青年干警志愿者,为绿意盎然的初夏增添了一道靓丽风景。

4月份以来,每周六上午,五个挂钩联系潮阳区铜盂镇新冠肺炎防控援助工作组的28名干警准时会同各驻点村村干部开展常态化清洁卫生活动,针对所驻村的实际情况和巷道卫生死角、学校门口、市场周边等路段进行打扫,并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号召村(居)志愿者齐动手共参与保洁、防疫、除“四害”等公共卫生活动,用实际行动美化环境,让城市变得更加美好。

在日常走访工厂作坊时,市检察院援助工作组干警顺势发挥行业优势,开展防疫宣传之余灵活“插播”未成年人普法宣讲;在全国第五个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防疫援助工作组成员会同村干部深入乡间、踏入邻里开展国家安全普法教育,发放画册传单,援助凤壶村的宋明忠同志还专门为村民们上了一堂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讲座。

早在疫情防控初期,市检察院就高度重视办公环境的整治,在电梯内装设紫外线消毒灯,每天定时对食堂和电梯厢进行消毒,摆放专用口罩遗弃垃圾桶。近期天气渐热,面对蚊虫肆虐的潜在风险,市检察院及时开展办公办案区域的消毒和灭“四害”工作,为广大干警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树立文明单位卫生整洁的良好形象。

在认真做好联防联控、单位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该院始终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共提前介入涉疫情犯罪案件54件,充分运用汕头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号、南方+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做到每日发布、工作日原创,在权威发布、说案等栏目发布疫情相关信息2200多条,推出战“疫”汕检人系列文章26篇,制作“绿色环保,健康生活”专题海报,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城乡环境整治和疫情防控。

此外,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还推出网上法治教育公开课堂,上线“汕头教育云”平台,实现疫情防控期间“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在村居支援防疫工作时,结合人居环境改善、饮食习惯等情况开展入户宣传,拓宽受众面,加强接受度。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干警“爱卫生、讲文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继续在防疫战役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党徽增辉、为党旗添彩!

本报记者 陈文兰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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