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5月26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汕头日报 2020-05-27 01:41

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2日在市区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汕头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汕头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汕头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汕头市2020年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补选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8、通过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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