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契里的汕头埠往事

汕头日报 2020-05-03 01:35

■ 许壁锋

查考潮州府九邑曾氏宗祠文献中的蒸业地契,可窥见汕头开埠初期一些土地交易情况、金融活动痕迹及其时的民风世情。

汕头自1860年开埠后,房屋地权交易频繁,除为华洋各行铺商人、买办等购入外,尚有不少祠堂、书院、善堂等购入土地,汕头埠本土的各类组织如同济善堂的同济海坦(今韩堤路中段)、诚敬善社的“诚敬社”田地(今杏花街与铸钢厂旁巷交界)。而潮州府内各邑也有购入地产,如潮州府九邑曾氏宗祠(堂号三省堂,其原位于潮州府西门,即今潮州西马路新街头至上西平路段)就曾在清代光绪年间至民国初期,鉴于汕头埠的商业价值,购入部分地产,用于宗祠的日常运转、管理、祭祀等费用,此类产业称为“蒸业”。通过查考曾氏宗祠文献中的蒸业地契,可以窥见汕头开埠初期一些土地交易的情况及其时的民风世情。

三省堂在汕头埠蒸业:聚焦商业旺地

据民国时期出版的《潮郡九邑曾氏宗祠祠簿》载,曾氏宗祠始建于1889年,落成于1891年。它坐落于潮州郡城内和睦坊佘府街土名宝盒心处,即今潮州市西马路,因尊奉孔子弟子曾子为祖,故以“曾子三省”典故号为“三省堂”。该祠簿罗列了曾氏三省堂蒸业7处,除其中一处系潮州府城内佘府街圣庙照壁前瓦屋铺面外,其他6处均在汕头埠内。从购买时间看,三省堂购买府城内的地产系1890年,汕头埠的铺面购买时间则从1892年开始,一直到1912年。可见,当时购买府城佘府街,三省堂尚未落成,而当三省堂建设完成后,其蒸业的购置目的地都聚焦于新兴港口汕头埠处。

从三省堂购买的汕头埠地产看,几乎都是在汕头埠的商业旺地,如至安街、第一津街(今永平路)、镇邦街、永泰街、通津街、升平街(今升平路)处,这些街路在清代光绪年间是汕头埠最繁华的商业地段,购置后租赁给商户,每年收入的租金作为三省堂日常用度。除罗列蒸业的位置、购置日期、租户、租金情况外,三省堂把所有蒸业的契约全文罗列祠簿中,这对查考汕头埠其时的社情民风有一定裨益。

汕头埠的金融往事:佛银与直银

在1892年曾氏三省堂购买善安堂杜奇猷的至安街“苏泮娘”“郭忠恕堂”铺面契约中,可以看到三省堂分别出“时价佛银八百两正”“佛银三百二十两正”的价格购买这两处房产。“佛银”是一种外国货币。据《清朝文献通考·钱币考四》乾隆十年条云:“至于福建、广东近海之地,又多行使洋钱……闽、粤之人称为番钱,凡荷兰、佛朗机诸国商船所载,每以数千万元计。”汕头埠作为华洋杂处之地,开埠后商业活动频繁,所使用的货币多样化,“佛银”虽是外国银币,但因华洋交易频繁,逐渐成为某种意义上的“通货”。1902年《台湾日日新报》报道“横滨正金银行发行纸币,其额系墨西哥佛银十万元”,1906年8月4日《台湾日日新报》报道中又有“佛银之中,惟日本圆银最行,且有龙形,称为龙银”的记述,由此处可知,“佛银”不只是一个国家的银币,而是多种不同外国银币的总称。

早在1844年,顺德人梁思泽就因为外国假银流通甚广,编著《银经发秘》一书,介绍各种流通于广东地区的外国银币鉴别方式,其中将西班牙银元上国王像称为“鬼头”,用来与“花边”等无头像的银币区分。而在该书编著后的闽南、潮汕一带的契约乃至碑刻,则多见“佛银”“佛番银”“花边”等货币,未见“鬼银”等说法,可能是“鬼”字面不祥,用“佛”字替代。由此推断,这些汕头埠契约中的“佛银”,应该就是带头像的外国银币或者相同重量的银币。当时俗称“花边”的纯度较高的外国银币每枚重7钱2分5厘,其他从西班牙、葡萄牙等国流入的杂港银币每枚重6钱7分。可见,当时“佛银”系质量相对于“花边”较轻的外国银币总称。

而在1912年三省堂购买汕头埠德万昌西社升平街瓦屋的契约中,则花费“直银”共3200元“七兑正”。“直银”又叫“直平银”,主要是因为汕头埠流通“花边”“佛银”等外国银币复杂,重量不一,汕头埠各商号为了交收方便,将4枚7钱2分5厘银元与6枚6钱7分银元用纸封住,加盖商号印章,每包重7两,称“直平银”,其货币单位因重量称为“七兑”。到清代光绪晚年,因“七兑银”多伪造、沉重等故,开始有汕头的中外洋行发行钱庄票转为信用货币,如嘉发庄、太古庄、台湾银行汕头支店乃至与三省堂进行房产交易的德万昌,都是发钞商号。

由此可见,汕头开埠后,因商贸活动频繁,通用货币不断发生变化,“佛银”“直银”的出现,是汕头埠清代末期快速发展的经济与市场繁荣的见证。

汕头埠清末的公私组织:水龙局与新市尾

从曾氏三省堂的这些契约中,不仅可以看到金融活动的痕迹,还可以看到一些公私组织情况。

如1892年曾氏三省堂购买善安堂杜奇猷的至安街铺面契约中,记载了该铺面东面与“水龙局墙边”相邻,北面与“同顺锡铺”相邻。所谓“水龙局”,是当时汕头埠的消防救火组织,“局”是清代晚期对民间在征求官方许可与支持后成立的社会组织的通称,如位于安锡巷的“同济局”,就是原同济善堂。当时汕头商贸与生产发达,但埠内房屋狭窄,容易因风得火,因此设置水龙局为救火之用。

又如1893年,三省堂购买庵埠瓜陇乡林作记瓦铺契约,系购买了一处名为“汕头埠土名新市尾”的房产,这一名称在契约中备注解释为“镇邦街”。汕头埠原有“老市直街”一条,位于今升平路万新直街,而这一契约表明,在汕头老市之外,早期汕头埠市场也在镇邦街等处开设,而且市场有一定规模,方有“头”“尾”之分。

清末汕头埠的异国通婚:开风气之先

异国通婚在今天已经是寻常之事,但是在清代潮汕地区相对少见。在曾氏三省堂的契约中,还有一桩汕头埠早期异国通婚的记述。1896年,三省堂向李木胡购买了永泰横街的一处建筑物。契约中记述:“李木胡承祖母张氏名顺富配夫洋人阿利益遗下支分应分铺一间。”这段记述的意思是,李木胡的祖母为张顺富,而张顺富的配偶是一名洋人,名为“阿利益”。以李木胡与三省堂交易房产时间看,李木胡祖父洋人阿利益与祖母张顺富的婚配,应至少向前追溯三四十年,也即汕头埠这宗异国通婚与汕头开埠时间相近。可惜该契约没记述“阿利益”是何国人,但从这份契约看,早在清代同治年间,汕头埠对于中外婚配行为尚能接受,这种风气之先也是当时汕头埠具有特色的婚姻文化。

曾氏三省堂这些契约内容十分丰富,从中除了看到地契文献的金融信息等,还可以了解到汕头埠早期的婚姻、商业乃至于各类公私组织的情况,清末汕头埠的一些图景,通过这些文字又浮现于我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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