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不戴头盔丧命 有人靠戴头盔保命 如此“保命神器”你为何要拒绝
当摩托车发生事故时,安全头盔可以吸收大部分撞击力,有效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当然前提是正确佩戴质量合格的头盔。科学实验结果表明,不戴头盔者的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者的2.5倍,致命伤则为1.5倍,不戴头盔或不正确佩戴头盔的摩托车驾乘人员的事故死亡率比正确佩戴者高出3.4倍。因此,佩戴好安全头盔是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可以说是一种带有普遍性的“痼疾顽症”。近年来汕头市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了包括教育矫正“五步曲”和“发朋友圈集点赞”“举牌协助交通宣传”等超常规治理手段,中心城区摩托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率有了大幅提升。但既然是“痼疾顽症”,就必定会有反复。近段时间来,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现象又出现反弹,交警部门每天在路面上开展整治总能查获一批驾乘人员未戴头盔的摩托车。
在历年来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因不戴安全头盔而加重伤害后果的例子俯拾皆是。2019年7月16日上午,潮阳区海门镇中年妇女许某在丈夫陪同下来到市中医医院就诊,当天中午12时多夫妻俩在医院门口搭乘一辆载客摩托车准备前往西堤路乘车回家。当车辆驶至跃进路博爱路口附近时,侧坐在乘员座位后端且没有戴头盔的许某突然身体失去平衡摔下车去,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重型颅脑损伤。
去年9月30日上午11时许,金平民营科技园内潮阳路南澳路口发生一宗公交车与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杨某东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查,杨某东无证驾驶摩托车且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没有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而公交车司机也有过错,双方各承担本事故的同等责任。
南澳县的章女士则靠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捡回了一条命。去年6月22日中午,她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往南澳县后宅镇环城东路方向行驶。当来到中心小学前面路段时,突然车头往左一转,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公交车发生碰撞,当即重重摔倒在地。幸得她当时戴了头盔,头部得到有效保护,经检查主要为肋骨骨折。
交警部门提醒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注意,只有选用质量有保证的头盔并按使用要求正确佩戴,才能真正起到保护头部的作用。工地上使用的安全帽不能当作安全头盔使用。
本报记者王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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