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检察院落实党建责任制提升案件办理效能 实现群众信访“回复答复率”百分之百
近年来,市检察院坚定不移地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把党建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办信就是办案、办信就是办民生理念,把涉法涉诉矛盾化解作为信访维稳工作的最终落脚点,从信访群众的诉求和利益出发,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地落实。2019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控申部门共接待来访群众976批1533人次,检察长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159批209人次,办理信访案件464件;所有信访案件均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回复答复率均为百分之百。今年1月8日,信访人周某城、郭某妹送来“秉公执法 高效为民”锦旗一面,对市检察院的信访工作表示感谢。
落实领导包案制度
妥善处理信访积案
对重大复杂、多年缠访闹访的一级信访积案,由检察长带头,实行院领导包案制度,压紧压实化解责任,一案一策,因案施策,做到“一个信访积案、一名包案领导、一名责任人、一套化解维稳方案”的“四个一”,对案件包处理、包疏导、包稳控、包息诉息访。自实行一级信访积案包案以来,市检察院已有效化解信访积案7宗,进一步提升了信访积案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落实检察长信件每周一报
压实信件办理责任
对群众寄送给检察长的信件,由检察长拆阅后交由第七检察部按照来信反映的内容性质,移送相关业务部门依法处理,反映重大案事件情况的信件,由检察长亲自作出批示。第七检察部按照检察长信件分流的处理情况,制作《检察长信件处理情况表》,每周一向检察长汇报上周信件处理情况,确保检察长能够及时掌握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有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
落实7日程序性回复
提升信访案件办理效能
建立来信来访登记制度,详实登记每天来信、来访情况,做好信件接收、拆阅及来访材料接收工作。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准确甄别、录入、审查、分流信访案件,并在7日内将分流情况回复信访人,让群众切实感受检察机关的司法效率。制作《汕头市检察院信访事项告知书》模板,统一以书面方式回复告知。2019年以来,对受理的所有信访案件,均全部进行程序性回复。
落实3个月办理情况答复
提高检察工作满意度
对移送、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均在书面函件中写明答复或反馈时间,严格落实3个月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工作。对即将到期仍未答复反馈的承办部门或单位,及时进行催办,做好督促提醒工作,防止办案期限超期未能及时答复。同时,建立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台帐,详细记录每宗信访案件的受理、案情、分流、答复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迹可循,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落实文明窗口建设
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
始终把信访接待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依托,以“文明接待窗口”为抓手,营造安全、高效、便捷、公开、透明的窗口服务环境。推行“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理念,以“着装整洁统一化、业务办理公开化、文明用语标准化”为标准,在接访过程中做到以礼待人、以法服人、以情感人、以理动人,努力打造为民执法、替民申冤、帮民解忧的文明窗口。
落实工作实施办法
优化群众来信办理流程
制定了《汕头市检察机关“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实施办法》,对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原则、办理要求、答复流程、交办督办程序、相关工作纪律作出详细规定。同时,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将信件答复时限由高检院规定的“三个月内”缩短为“1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提升来信办理工作质效,真正做到“民有所急、我有所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本版文字整理本报记者 张丽纯 黄榛
本版图片由市直机关工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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