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特别防护期禁止人员进山举办扫墓等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为做好清明期间汕头市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森林防火区实行森林高火险期火源管制的通告》《汕头市森林禁火令》等有关规定和各级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清明期间防止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传染的要求,结合汕头市森林防灭火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今年清明特别防护期(3月25日至4月16日)实施以下管控: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省、市各级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政策要求,未经相关批准,禁止进山举办扫墓、祭祖等聚集活动。全市上山路口设卡检查,劝阻人员上山扫墓,严禁火种进山入林,杜绝野外用火。
二、对拒不听从劝告、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汕头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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