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口罩骗消费者受严惩 汕头市检察机关公布相关典型案件,提醒市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汕头日报 2020-03-30 01:37

在抗击“疫”情当下,有种假货特别令人愤慨,人人喊打,那就是生产、销售假口罩。你想买的是安心防护,岂料戴上了却是“裸奔”,甚至还有可能吸入有毒有害物质,威胁身体健康;而另外一些不法分子则利用人们急切需要口罩的心理,打起骗人的主意。在刚过去不久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中,汕头市检察机关公布了一些相关的典型案件,以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

卖“三无产品”口罩忽悠消费者

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情况下,1月下旬,犯罪嫌疑人张某语与唐某祥(另案处理)为非法牟利,由唐某祥于1月25日从湖北省仙桃市购进了一批“三无产品”口罩(共计20件,每件40包,每包50个),内包装为无任何标识的透明塑料袋,外包装纸箱上无任何中文标识,仅有英文标识。张某语在未查验该批口罩的相关证照和检验合格证明,且明知该批口罩是属于“三无产品”并非合格的医用口罩的情况下,仍利用唐某祥为法定代表人的金平区某医疗器械用品店以医用口罩名义对外销售(每个销售价格2.5元),共售出2件计4000个,致购买使用该批口罩的消费者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得到有效健康防护保障。

1月28日晚,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金平区的某医疗器械用品店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抓获张某语及查获待销售的“三无产品”口罩18件(每件40包,每包50个,共36000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扣押该批口罩和抽样送检。经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鉴定,该批口罩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医疗器械用品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对于医疗器械用品的生产有明确、严格的规定,任何医疗器械用品如果没有生产厂家、批文字号的都不要购买,一经发现,请立即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案的检察官提醒道,在这个特殊时期,口罩关乎你我身体健康,消费者切不可疏忽大意,以免造成悲剧。

利用疫情“大发横财”被批捕

当前,网购已成为广大市民的一种生活方式。但网购虽好,安全问题也不能忽视。郑某霖在阿里巴巴网站经营一家名为“某某针织厂”的网店,当有顾客询问,郑某霖便以该平台暂无法发货为由,让顾客添加其微信下单付款,收取货款后将货款占为己有后便失联。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口罩等防护用品脱销,多名顾客向郑某霖下单,郑某霖利用疫情“大发横财”,共骗得货款约12万元。

今年3月4日,潮阳公安分局向潮阳检察院移送审查逮捕,当日,潮阳检察院对郑某霖批准逮捕。

在全国人民抗击疫情之时,一些不法分子竟利用疫情进行诈骗,让不明真相的群众陷入圈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应当严惩。”检察官提醒市民,在网购时一定不要通过银行或邮政汇款的方式来直接付账,货到再付款才有可能保障您的权益。

网络购物的第三方官方支付平台会在客户确认收货之后再将货款打入卖家的账户,以确保安全快捷。如果消费者万一不小心掉进网购陷阱,一定不要自认倒霉、不了了之,法律是我们的武器,应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不法行为绝不能听之任之。

本报记者 陈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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