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拨出首批救助金 潮阳一低保户获救助

汕头日报 2020-01-13 00:43

本报讯 (记者周敏)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近日拨出首批救助金,来自汕头、阳江、茂名、肇庆的9名退役军人获得逾21万元救助款,切身体会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怀。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东明山脚一区申请人翁女士为低保户,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为900元,在本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其丈夫是参战退役人员,去年确诊为鼻咽癌,不治去世,治疗费用共计11万余元,其中医保支付总额约为8.9万元,个人支付总额约为2.4万元。翁女士申请了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重大疾病类救助,获救助金额约1.9万元,解决了大部分的自付医疗费用。

据悉,2019年7月,由广东省政府和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了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该基金运营管理所取得的收益及孳息,将为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帮扶援助。从去年10月1日起,《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施行。应急救助基金资助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范围包括:广东省户籍的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退休士官、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救助类型分重大疾病范围、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家庭变故以及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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