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熊孩子”为逞强抢摩托车 因未满十六周岁,潮南区检察院开展临界帮教工作

汕头日报 2020-01-09 03:03

在现实生活中,一旦有人涉嫌犯抢劫罪,是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的。但近日潮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三名未成年嫌疑人涉嫌抢劫罪一案中,却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原来,这三人均未满十六周岁,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该院未检办检察人员随即对三名未成年人开展临界帮教工作。记者了解到,临界帮教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过程中,对发现案件中参与实施刑事犯罪,但因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涉案未成年人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和帮教的工作。

“这起案件发生在三名涉罪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外出闲逛期间,他们发现未成年人被害人的"鬼火"摩托车装有特殊气筒,能发出较大声响,便无事生非,通过威胁手段要求被害人拆除车辆零件,并强硬抢走被害人的摩托车,以满足逞强好胜的心理。”主办检察官介绍说,审查后认为这三名未成年人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特征,但因三人均未满十六周岁,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所以才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为贯彻“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在作出决定后,检察院针对三名未成年人开展临界帮教工作。

“监护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家庭教育缺失,是未成年人违法涉案的重要原因之一。”该院的未检办检察人员通知三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到场,对三名未成年人进行训诫,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帮助其分析犯罪原因及应当吸取的教训,并责令三人具结悔过;同时,对三名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教育工作,了解家庭教育及日常监护情况,帮助他们找到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家长要积极与自己的孩子建立沟通渠道,了解、体会孩子的日常情感需求,并积极引导孩子走向正途。

事情到这里还没完。因为该案中三名未成年人均处于青春叛逆期,检察院因此联系了区教育部门,指派心理咨询师分别对三名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评测及心理疏导工作,倾听他们心理诉求,纠正思想偏差,疏导不良情绪,消除暴力隐患。半年后,主办检察官再进行回访。

“我们了解到这三名未成年人在重返社会后,能够积极改正自身错误,在年满16周岁后,都找到合适的工作劳动岗位,承担自身的家庭和社会责任。其中,李某虽然中考失利,但仍计划在新的开学季重返校园,接受教育。”办案人员说,三名未成年人的父母也表示,这半年来三人能够吸取教训,听从父母的教导。这说明通过这次临界帮教互动,三名“熊孩子”均能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深刻的反省。本报记者陈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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