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被拖欠1.7万多元工资 潮阳法院迅速调解并司法确认一宗劳动争议案件

汕头日报 2019-12-12 01:10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就业、工资、工时、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福利劳动纠纷等,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而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为推动构建更和谐的劳动关系,今年5月份,潮阳法院与潮阳区总工会、区劳动仲裁委联合制定了《劳动争议速裁调对接工作规范(试行)》。记者了解到,《规范》施行以来,该院切实加大劳动争议案件诉前调解力度,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及诉裁调对接工作。近期,该院又调解并司法确认了一宗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

及时调解劳资纠纷保护合法权益

前不久,在垃圾压缩站从事垃圾处理工作的邓某到法院提起诉讼,经立案庭了解查明,原告邓某受被告尹某雇佣,在一垃圾压缩站做垃圾处理工作。但至起诉之日,被告尹某居然共拖欠原告邓某工资达17250元。

为及时保障劳动者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讼累、节约司法资源和成本,潮阳法院立即将该案转至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接手后,联系尹某核实起诉内容,并同时将尹某约至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员采用拉家常的方式拉近双方当事人彼此的距离,以案释法,向被告尹某指出拖欠员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和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要求他权衡利弊换位思考。经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将拖欠工资减为16600元,并约定由尹某在一个半月内还清。“这次争议调解比较高效和及时,有效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肯定赞许。”潮阳法院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联调协议书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遇到拖欠工资时劳动者怎维权?

广东嘉格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斯丹说,每到年底总有一个话题被不断提起,那就是劳动争议纠纷之一的“拖欠工资”。遇到拖欠工资劳动者要如何维权?

“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二)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三) 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林斯丹分析说,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律师提醒说:劳动者在维权时,一定要注意保存好证明劳动关系(如劳动合同、工牌、打卡证明、工资条等)、证明工资多少等证据。但千万不能采取过激或暴力行为,否则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广东信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喆彦也表示:如果用人单位发生“欠薪”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务工者要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雇佣关系或者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条、加班补贴、考勤记录等,离职时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说明,以便日后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之前我曾代理过一宗案件,因为劳动者无法提供相关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结果导致其合法权益无法实现。”本报记者陈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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