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超200人涉案金额达3000万元 一特大跨境网络犯罪团伙主犯落网

深圳特区报 2019-12-05 06:33

■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茂程 通讯员 廖欣

昨日,记者从大鹏警方获悉,大鹏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再添新战果:日前,利用裸聊实施敲诈的“11·25”专案1号犯罪嫌疑人黄某辉被警方从越南押解回国,随着其兄黄某雄的落网,这个受害人超过200人、涉案金额达3000万元的特大跨境网络涉恶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全部落网。

近日,该案主侦民警、大鹏公安三级警员陈伟(化名)向记者起底了这一藏身境外的网络涉恶黑色产业链,首次披露侦破该专案的惊险曲折过程。

疑点:小警情显露案情“不简单”

“该团伙从去年年初开始疯狂作案,超过200人受害,社会危害严重。”陈伟说,一宗小警情让他们露出马脚,警方顺藤摸瓜展开扩线侦查。

2018年11月25日,大鹏公安分局南澳派出所接到一事主报警,称其一周前通过微信结识一名女子,双方视频聊天了几次。后来女子忽然在微信向其索要6000元,无奈之下只好报警求助。

陈伟回忆,作案人不仅对该事主真实姓名、电话、家庭住址、工作单位了如指掌,连其在单位的职务级别都一清二楚。“仅靠网上闲聊怎么可能获取如此精准的信息?这不正常。”

根据事主提供的信息,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交友账号是在境外注册的。精准敲诈、藏身境外……陈伟更加确定,这个案子背后不简单。

突破:“取款手”露面牵出跨境团伙

虽然已有判断,但深挖下去却并不容易。“当时事主能提供的信息十分有限,一个是虚拟的身份,另一个是支付信息,都是经过层层包装的。”

凭着丰富的经验,结合该案的特征,陈伟通过串并案件、资金流追踪,慢慢梳理探明一个藏身境外、利用网络裸聊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对此,深圳警方高度重视,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深入侦查。

很快,专案组取得重大突破:一个专门负责为该犯罪团伙转移资金的“取款手”进入警方视野,并将其秘密抓捕。

陈伟解释说,该“取款手”原本长期在广西边境地区活动,通过境内外赌场洗钱,再把“洗白”的钱转给一个叫黄某辉的人。由于该“取款手”不愿一直待在边境地区,便瞒着黄某辉回了老家,找朋友借卡给黄某辉转钱。

“要不是"取款手"的"神助攻",我们肯定还要耗费更多精力。”陈伟幽默地说。经过进一步侦查,专案组终于摸清了这伙人的底细:以犯罪嫌疑人黄某辉、程某为首的跨境犯罪团伙,利用裸聊实施敲诈勒索,涉案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自2018年12月开始,专案组分别在福建、重庆、广东、湖北,甚至远赴境外,开展抓捕行动,共抓获34名犯罪嫌疑人,扣押各类银行卡100余张,缴获公民信息10万余份。

黑幕:“公司化”运作制订“奖惩制度”

“黄某辉20多岁,原来跟着程某干,后来嫌程某给钱太少"偷师"成为另一个"老板"。”陈伟介绍,程某、黄某辉分别在越南、柬埔寨当地租住别墅,在重庆、四川、福建等地以高薪引诱、吸引他人求职并吸纳加入团伙。该犯罪团伙实行“公司化”运作,分成“聊天组”“裸聊组”“敲诈组”“取款组”等。

“聊天组”成员负责添加被害人微信聊天,“裸聊组”成员负责与被害人进行视频裸聊并录制裸聊视频图像,“敲诈组”成员利用裸聊视频图像威胁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取款组”成员负责将敲诈勒索所得赃款安全转移,各组按照不同的比例提成。

同时,程某、黄某辉还制订严格的“公司规章”和“奖惩制度”。比如,团伙成员不得私自外出,工作时拿手机闲扯要罚款。此外,程某、黄某辉还非法大量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供同伙添加微信使用。

告捷:幕后老大露出“狐狸尾巴”

“黄某辉特别狡猾,得到团伙成员落网风声后立马"隐姓埋名",对其抓捕过程曲折艰难。”陈伟坦言,黄某辉躲在国外,出国抓捕所需准备时间长,这给了黄某辉操作的空间。“他删除更换了所有与他相关的社交账户身份数据,企图通过其兄黄某雄的旧社交账号摆脱警方。”

功夫不负有心人,陈伟与同事们辗转走访、彻夜研判,最终抓住了黄某辉的“狐狸尾巴”。陈伟告诉记者, “我们通过对黄某辉社交圈大数据分析,仔细比对关系网,最终确定了其活动地点与确切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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