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维权岗”揭牌 金平区检察院粤东地区首获此称号

汕头日报 2019-12-05 00:46

近日,金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为“青少年维权岗”举行了热烈的揭牌仪式。“青少年维权岗”是由团省委联合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高检、省教育厅等11个省级行业(系统)主管厅局评选授予的一项荣誉称号,而金平区检察院是粤东地区唯一的基层检察院。记者获悉, 近年来,金平区检察院党组对未检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建立健全和实行惩办与教育相结合、打击与保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在办案中,坚持打击、预防、治理三者结合,把青少年维权工作与家庭、学校、社会联系起来,始终不忘维权、不忘服务,未检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我院在今年初就研究落实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措施,把做好防止性侵未成年人、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健全未成年人帮教机制、加快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基地建设列入全年工作重点,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该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维护未成年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他们建立健全专门的办案机制,如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建立了专人快速审查案件机制;在办理案件中,开展司法救助帮扶受困青少年,目标是不仅“扶贫”更要“扶志”;另外,加强社区矫正提高未成年缓刑犯的教育转化成效。

为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质量,检察官们一直在探索实行专门审查方法: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审查案件过程中,细查涉案未成年人的年龄证据,这是关系到是否追究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的问题,也是是否认定未成年人罪与非罪的关键所在;讯问嫌疑人过程中,“寓教于审”以唤起他们的良知。本报记者陈 敏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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