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潮揭税务部门跨区域合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推出12项新措便利纳税人

汕头日报 2019-11-17 01:02

本报讯(记者陈柔燕 通讯员马圆)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是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新课题,汕头、潮州、揭阳(下称“粤东三市”)地缘相近、文脉相连、语言相通、经济相融,各领域、各层次的交流合作互补性、兼容性强,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前景广阔。记者从汕头市税务局获悉,今年来,粤东三市税务部门依托三市历史人文渊源、经济产业联系等有利条件,把握汕潮揭一体化、同城化发展机遇,共同商定《粤东三市跨区域合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19-2020)》,创新推出12项工作措施,打响跨区域合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第一炮。

据了解,方案出台半年来,《工作方案》涉及的12项工作措施均按计划有序推进,合作成果初步显现。如目前粤东三市对异地施工建筑安装企业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比例已统一确定为4‰。对取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涉及综合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纳税人,粤东三市统一不再在开票环节附带征收个人所得税,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扣缴申报。

在纳税信用跨区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方面,三市税务部门已拟定工作方案,在粤东三市税务部门定期互相推送信用评价为A级和D级的纳税人名单,A级纳税人在粤东三市审批、管理、服务等领域享有同等优先待遇,对D级纳税人在粤东三市范围内联合实施限制、禁止、严控、公布等惩戒措施。

粤东三市纳税服务一体化也初见成效,例如对不存在未办结事项且属于正常户的纳税人在三市间跨市迁移实现涉税事项即时办结,纳税人在迁出前的许可、资质、备案继续有效,迁出地税务机关完成迁出后及时通知迁入地税务机关,并由迁出地税务机关协助辅导纳税人迁入业务办理。

此外,粤东三市税务部门目前积极组建粤东首支纳税服务师资团队,计划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行为税、社会保险费、办税服务、纳税信用7个系列挑选三市42名业务精英组成粤东纳税服务师资团队,常态化开展粤东地区师资培训、交流和互动,集中各地优势力量开发系列纳税辅导课程,为粤东地区纳税人开展税收宣传辅导。

粤东三市税务部门深度合作给纳税人带来的获得感正在逐步显现。添美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是一家揭阳的小微企业,在汕头也经营相关业务。今年5月份,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在数据筛选中发现,该公司在龙湖区第一季度的项目收入符合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规定,应当办理退税。于是税务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该公司的经办人钟先生,向他详细讲解相关政策,提供全流程辅导,帮助企业快速领到了退税款。“真没想到,汕头的税务机关会主动联系我们揭阳的企业进行退税,税务人员的提醒很贴心,退税流程也非常便捷高效。”钟先生说道。

汕头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接下来将在三市良好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握机遇,破除藩篱,优化整合三市税收管理服务资源,形成统筹有力、共享共赢的区域税收协调发展新机制,为粤东三市纳税人和缴费人营造更具发展活力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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