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酒驾吊销驾照二次酒驾关入班房

西江日报 2019-09-06 01:23

西江日报讯(记者 吴威豪 通讯员 梁恒党)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是总有个别人执迷不悟一错再错。近日,高新区一名男子因为二次酒驾被公安机关拘留。

当天晚上,市公安交警支队第三大队在高新区龙湖大道设卡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在常规检查中,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司机陆某洪涉嫌酒驾。经酒精检测,陆某洪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45毫克,属于酒后驾驶。

交警进一步检查发现,陆某洪无法出示驾驶证,原来他2016年因酒驾被吊销了驾驶证,此次属于无证、酒后驾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对陆某洪处以3500元罚款(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两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十天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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