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糊弄男友伪造房产证 一女青年“玩火自焚”获刑2年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杨如龙)来自浙江温州的“80后”女子陈某倩现已入籍汕头,在汕头繁华地段也有了自己的房子。但为了对男朋友隐瞒其已将房产抵押出去的事实,她竟然做出了委托他人伪造房产证的荒唐事来,最终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龙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陈某倩位于龙湖区长平东路某花园小区某幢的501、601号复式住宅,据说是其男朋友买给她的。生性好赌的她因欠下巨额债务,便将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用于归还欠款。为了对其男朋友隐瞒上述事实,陈某倩竟以600元的价格委托不法分子伪造了一本上述房屋的房产证。经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证明,上述“房产证”系伪造证书。
龙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倩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被告人陈某倩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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