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村民自治”为名寻衅滋事 潮阳区一恶势力团伙被铲除,组织者陈某获刑

汕头日报 2019-06-13 01:34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潮阳区和平镇一恶势力团伙打着“山林维权复绿”的旗号,索取外村群众钱财,先后共索取外村村民人民币95.25万元,引起群众的强烈反响。令人意外的是,该团伙的组织者陈某,竟是当时和平镇潮联居委会的主任!潮阳区纪委监委在查明该恶势力团伙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事实后,公安部门一举将其铲除,组织者陈某及主要骨干成员分别获刑。

吃惊:居委主任被群众举报涉恶

2018年3月,潮阳区纪委监委在核查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过程中发现,当时的和平镇潮联居委会主任陈某及其组织的一团伙有涉黑涉恶嫌疑。在深挖线索、认真摸查后了解到,自2017年5月该居委换届后,居委主任陈某纠集10多名社会闲杂人员,非法成立“山林维权复绿行动队”,以山林复绿的名义,对之前已在该居委范围内的山地做坟墓的外村村民进行敲诈勒索。仅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他们就以毁坏坟地为要挟,以“捐赠”的名义先后收取多名村民共计95.25万元。

“这些人拿到钱了做什么?都分掉了。比如给团伙成员发放"巡山补贴"、巧立名目购买什么"巡山器材"等。”潮阳区纪委监委的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这样匪夷所思的案情,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占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已经是典型的团伙涉恶案件。在当地,干群对该案的处理结果拍手称快。

重拳:“复绿行动队”落入法网

对此,潮阳区纪委监委立即启动扫黑除恶联动协调机制,进行认真调查、搜集相关证据,并多次协调区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等分析案情,找准线索突破口。经查明,2017年7月初,当时的和平镇潮联居委会主任陈某在未经上级部门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非法组建了以郑某等人为主要成员的“山林维权复绿行动队”,并以山林复绿的名义敲诈勒索等行为证据确凿。

2018年5月14日,相关涉案人员全部落网,随后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于6月22日被依法执行逮捕。9月4日,潮阳区检察院对上述6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11月19日,陈某等6人因犯寻衅滋事罪, 分别被潮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

“这起案件的侦破真是一波三折,其中仅仅是取证就花费了很大的精力,不少细节至今仍然记忆犹新。”办案人员介绍说,为充分取证和防止打草惊蛇,办案人员分头前往广州、深圳等多地反复与受害人联系,取得他们的信任和配合;同时秘密接触知情人,讲政策、说利害,从而得到第一手材料。

警示:不断加强干部的法治教育

办案人员:“"复绿队"用威胁的手段,迫使群众向居委会"捐款"的依据是什么?作为居委负责人,你认为这样做对吗?”陈某:“我知道不大好,所以才让群众用"捐赠"的名义。”办案人员:“那发放"巡山补贴呢?"”陈某:“那是因为觉得他们付出了"劳动",所以要给"劳动报酬"。”

以上的对话内容,折射出陈某法治观念的淡薄。据他自己交代,组织“复绿队”的目的就是要显示自己在社区的霸王地位;同时他还认为,既然法律规定“村(居)民自治”,那纪委监委就不应该监督他。多么荒唐的理由!

潮阳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陈某的违法违纪行为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得迟了、轻了,势必削弱基层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此案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务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行为。

同时,该案也给我们许多启示:必须不断加强对村居干部的廉洁教育,强化监督职能,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另外,还应不断完善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用制度化解决形式化的问题。

本报记者 陈 敏

在这起涉恶案件中,不少群众因为不懂法、不会用法,想申诉却不知该怎么办。广东嘉格律师事务所林斯丹律师认为,加强普法教育是让广大群众掌握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好方式。村民提高法治意识后,如遭到“村霸”等涉恶犯罪团伙敲诈勒索,就会想到应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如发现涉黑涉恶犯罪,可通过举报网站、举报热线等方式进行举报。如果提供的线索发挥重要作用的,还可得到一定的奖励。

2018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该通告公布了举报网站、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

www.12389.gov.cn

举报信箱:

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

举报电话:

010-12389

020-12389(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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