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 汕头市制定普通中小学校校历

汕头日报 2019-05-22 01:48

本报讯(记者陈文惠)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近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汕头市2019—2020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制定了《汕头市2019—2020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

通知指出,2019年9月1日至9月7日为第一学期第1周,9月1日各中小学校举行新学年开学典礼,9月2日正式上课;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学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普通高中学校开学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其中义务教育学校全学年教学时间共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2周,复习考试2周);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在校时间共42周(其中教学安排40周、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2周,第一学期共20周,第二学期共22周)。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应严格按校历和省教育厅的有关通知要求,全面落实课程计划,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和编排课程,规范安排教学和作息时间。各区县教育局可结合本地季节变化、交通情况、学校寄宿制、家长上班出行等情况科学设置区域内普通中小学校弹性上学时间,保障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

通知强调,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学校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体补课。鉴于高考时间的特殊安排,高三年级可适当调整开学时间,于2019年8月1日开始新学年上课。

值得注意的是,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校历、课程计划、作息时间等情况的督导检查,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以校历为基本依据,及时查处违规补课行为、提早上学时间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普通中小学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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