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加快建设法治汕头 方利旭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郑剑戈参加

汕头日报 2019-04-18 08:23

本报讯 (记者魏盼生)4月17日上午,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方利旭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汕头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市领导、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郑剑戈、钟挥锷、郑通声等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建议名单、委员会工作规程、协调小组工作规程、办公室工作规程及汕头市贯彻《广东省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听取龙湖区濠江区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把汕头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会议指出,当前,汕头经济特区“二次创业”正处在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各项重点工作。要深入贯彻实施宪法,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要坚持推进科学立法,围绕产业升级、国企改革、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城市管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点领域,出台一批符合汕头实际、契合发展所需的法规规章。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落实简政放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要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城乡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要推动生产要素获取便利化、规范化、法治化,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为法治汕头建设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推动法治汕头建设迈上新台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委员会决定的事项、部署的工作、提出的要求在本领域落地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法治建设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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