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浪费”致实习期驾照“蒸发” 当事人后悔不迭:实在太愚蠢了

汕头日报 2019-04-09 08:40

近些年,机动车驾驶人的学习、考试、发证、管理等制度越来越严格规范,这对增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及驾驶技能、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目前的行情,到驾校报名考取小汽车驾驶证,即使你有充分的学习时间和很强的考试能力,能够确保每个科目都是一次通过,也得花上数千元和几个月的时间才能拿到驾驶证。近期,汕头就有一名刚拿到小汽车驾驶证、尚处于实习期的驾驶人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处罚,机动车驾驶证也因此被依法注销,只能“从头再来”。

3月28日凌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五中队民警和辅警在中心城区通过机动巡查与设卡拦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涉酒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凌晨2时55分左右,执勤民警在金环金园路口设卡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D/4G3XX的白色小轿车从龙湖南路驶出来,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此时该车驾驶人突然作出一个疯狂的举动,向后快速倒车企图逃跑。执勤交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进行围追堵截,成功将该车逼停。

当该车车门被打开时,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真个是“不打自招”。执勤民警使用酒精检测仪对驾驶该车的男青年陈某坤进行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5毫克/100毫升,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现年24岁的陈某坤是汕头中心城区人,目前在本市一家企业工作。据他自称,当天凌晨他与一个朋友到龙湖南路一家烧烤店吃夜宵,期间朋友点了五六罐啤酒,喝到还剩最后一罐时已不胜酒力,他原本并没喝酒,但为了“不浪费”,便将朋友喝剩的啤酒喝下了。事后,他觉得自己只喝了那么一点应该没事,便决定驾车送已醉醺醺的朋友回家,没开出多远便撞到了交警的“枪口”上。

民警要求陈某坤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接受检查,打开这本准驾车型为C1(小型汽车)的驾驶证一看,初次领证日期竟然是2018年10月9日,也就是说他拿到驾照不到半年时间,目前还处于实习期内。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陈某坤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一次记12分的行政处罚。而驾驶人如果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其驾驶证就将被注销。对此,陈某坤后悔不迭:“这本驾驶证我当时考了一年,花钱且不说,又要上班又要学习、考试很不容易,现在却因为酒驾被注销,实在太愚蠢了。”

本报记者王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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