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查处5起违规用火行为 5名上山扫墓违规使用明火焚烧冥纸者被拘留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魏盼生)又有5名上山扫墓违规使用明火焚烧冥纸者被拘留!记者昨天上午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获悉,前天濠江公安机关及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澄海派出所的民警分别在对辖区有关林区进行巡查时,相继查处5起违规使用明火焚烧香烛冥纸的行为,5名违法嫌疑人均被带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受调查。目前,这5名扫墓违规用火者已被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处以治安拘留。
4月3日上午,濠江公安机关开展森防巡查时,民警先后发现黄某雄(男,33岁,汕头濠江人)在红星社区后山上扫墓时使用明火焚烧冥纸等物品,邱某云(男,54岁,汕头金平人)在濠江区狗肚山扫墓时使用明火焚烧冥纸等物品,陈某洁(男,48岁,大连沙河人)在濠江区狗肚山扫墓时使用明火焚烧冥纸等物品。当天上午10时多,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澄海派出所的执法民警在上华镇大山顶平台下方的林地巡查时,先后发现杨某强(男,55岁,澄海区凤翔街道人)、王某生(男,56岁,金平区新福街道人)两宗违规使用铁丝桶燃烧冥纸,明火扫墓,给周边的森林防火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巡查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及时扑灭燃烧纸钱的火焰,违法行为人随即被带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协助调查。
经调查,上述5起扫墓违规用火行为涉案的5名人员均对其在林区内违反禁令使用明火焚烧冥纸等的行为供认不讳。因其使用明火焚烧冥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森林防火区实行森林高火险期火源管制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分别对这5名违法嫌疑人作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也再次提醒,清明期间汕头市在森林防火区实行森林高火险期火源管制,上山扫墓不可使用明火,一旦被查获违规用火,不管是否引发森林火灾,责任人都将依法受到惩处。呼吁广大市民文明扫墓,防范山火,共同爱护绿水青山。
左图:扫墓使用明火焚烧冥纸被当场查获。
本报记者 黄泽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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