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基层调研 恪守立法为民 市司法局陈茜获“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提名
本报讯 根据司法部“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统一部署,经推选审核,汕头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市司法局调研员陈茜,近日获“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宣传提名。
迈入新的时代,站在新的起点,开拓新的征程,更需要呼唤好榜样。通过法治典型人物和模范事迹,成风化人、凝心聚力,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去年底,由司法部、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爱奇艺和人民网等共同主办,新华社、中国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长安网、澎湃新闻、新浪、腾讯、今日头条等媒体协办的“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正式启动了宣传活动,汕头市陈茜同志入选。
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大赋予汕头地方立法权,从此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汕头市人民政府可以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特区范围内实施。同年11月,在广东省级政府立法工作岗位上工作了8年的陈茜同志,作为汕头市委市政府面向全国招聘的法律专业人才,调入特区这片热土继续从事立法工作,这一干又是20多年。这些年来,陈茜见证、目睹和参与了汕头特区立法从起步、发展到取得丰硕成果的历程。仅由她主办或组织起草的法规草案、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就有300余件,多项法规和规章在全国或全省率先出台,为国家乃至地方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如《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在全国属首个地方法规,受到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和《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
陈茜带领团队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参与特区立法工作,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始终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坚持开门立法,在立法制度设计方面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凡是与民生有关的重大立法项目,如道路交通安全、出租车客运、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物业、商品房销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华侨房地产权益保护、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城市供水用水、消防、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立法项目,除了多方面书面征求意见外,陈茜都主动深入区县、企业与街道等基层开展立法调研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矛盾,直面矛盾,客观对待和妥善处理立法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和争议,维护社会公平和群众的切身利益,
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陈茜自觉传承甘为幕后、乐于奉献的立法人精神,言传身教,积极培养立法工作人才。作为汕头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陈茜忠诚履职,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和法制建设、民生有关的诸如交通大整治、美丽乡村、营商环境、社区养老服务等的专题调研,参与的多项提案被市政协评为优秀提案。
(黄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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