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停车位 长期停放是否违法? “僵尸车”占据公众资源,希交警部门加大处置力度

汕头日报 2019-02-22 08:00

一边是许多汽车难找停车位,每天下班后不少人为了停车花费不少时间苦苦寻觅;另一边却是有不少“僵尸车”长期占据临时停车位不挪窝,公众资源被白白浪费了——这个问题成了家住金泰庄的许先生和众邻居的烦心事,一直以来他们都在四处寻找解决方法。而记者采访了解到,这种现象本报去年底就曾曝光过,但事隔多日情形依旧。

根据许先生等人提供的线索,记者先后在兴业路、金园路、金涛庄、金泰庄等地,多处看到的确有好些被人废弃的私家车停放在路边交警部门划设的临时停车位里。这些车辆有的浑身上下到处锈迹斑斑,有的车身下堆积着不少垃圾和尘土,有的几个轮胎都早已漏气,都是不折不扣的“僵尸车”。

在金泰庄金泰中街靠近星湖公园地段,仅有的10来个临时停车位竟然就有四五个车位被数辆“僵尸车”长期占据着。这些被废弃的车辆全部都有完整的前、后车牌,但就是没人开走。

“去年汕头市交警部门开展创文强管行动,其中有一项就是针对长期停放的僵尸车的,市民发现这些车辆后,可以拍照后在汕头交警公众号上留言并上传照片,交警部门过后会据此进行清理,但现在好像已经找不到这项服务了。”附近的住户说,“僵尸车”长期占据公众资源实在不应该,希交警部门加大处置力度。

记者查询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公共停车位变成私人专属,这种挤占公共资源的不文明行为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损害市民的公共利益,又违背了社会公平。

实际上,这种现象在其他地方也有。在海南省海口市,针对市民投诉僵尸车长期占用临时停车位的乱象,当地交警部门加大对道路“僵尸车”的清理力度,对于无人认领、妨碍道路通行的违法车辆采取强制拖移并依法处罚;在山东省东营市,交警部门认定在临时停车位上长时间停放车辆属于一种违法停车行为,交警可以对此进行处罚。

记者就此问题,拨打电话88558555咨询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车管所业务柜台时,值班人员回复说如市民发现有违章占位的报废车,可向附近的交警大队投诉举报;拨打市交警支队值班电话88550544,工作人员则表示,如发现有“僵尸车”可拨打电话向110反映。

本报记者陈 敏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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