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朋友驱车来汕聚会,酒后不听劝阻开车 大四学生任性醉驾被交警查获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醉驾入刑”并大幅提升酒驾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实施至今已近8年,媒体宣传力度之大也前所未有,再推说自己不懂似乎说不通,但在公安交警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的情况下,仍有一茬又一茬酒驾醉驾者“前赴后继”,只能说有些人的侥幸心理根深蒂固。近日,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就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汕头交警查获,将为自己的任性付出沉重的代价。
2月16日凌晨,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五中队全体民警、辅警在中心城区采取定点设卡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凌晨1时36分,当执勤民警巡逻来到迎宾路龙湖区政府门前路段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U/U××08的宝马牌小汽车形迹可疑,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人见状竟强行掉头企图逃跑,执勤民警迅速采取措施将其截停。当民警打开对方车门时,发现驾驶该车的男青年浑身酒气,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06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
经查,驾驶该车的男青年是来自饶平县的林某杨。民警随后将他带往医院抽取血样送检,并将涉嫌车辆和人员移交给辖区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林某杨身体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16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驾驶标准。林某杨随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今年23岁的林某杨在外地一所大学就读,目前在念大四,即将本科毕业。2月15日晚,他与几位朋友从饶平开车来到汕头中心城区,在迎宾路一家酒吧尽情畅饮。据林某杨交代,期间他喝了3瓶250毫升装的啤酒,一直玩到凌晨1时多才打算回家。当时有朋友曾劝说他喝了酒就别开车,但林某杨觉得自己喝得并不多,头脑很清醒,开车应该没问题,遂不听劝阻上车搭载3位朋友离开,没开出多远便被交警逮个正着。“我也知道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违法的,现在算是一次教训。我非常后悔,希望公安机关对我从轻处理。”林某杨被查获后如是说。
酒后开车有没有问题,不是喝酒者说了算,而由科学和法律决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林某杨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交警部门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而更要命的是,他还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犯罪记录将对其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而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在校大学生一时贪杯所致,真的令人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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