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扶残助学体系 汕头市拟修订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 就学补助办法
本报讯 (记者周敏)为进一步完善扶残助学体系,保障残疾人及困难残疾人子女受教育权利,达到提素质、促就业、奔小康的目的,汕头市拟修订出台《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补助办法》。该办法(修订稿草稿)现正征求公众意见,市民可于今年12月31日前向市残联提出意见建议。
办法(修订稿草稿)提出补助标准为:普通幼儿园每生每学年补助800元;普通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4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600元;普通高中、中等职校、技校每生每学年补助1000元;全日制大专(含高职高专)每生每学年补助2000元;全日制本科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每生每学年补助5000元;成教、自考大专生每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成教、自考本科生每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在职研究生每生一次性补助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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