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治污设施建设 有效优化人居环境 市作风办联合市委督查室对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本报讯 (记者陈柔燕 通讯员郝卓峰)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体系和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是市委常委会会议的决定事项。为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近日,市作风办联合市委督查室对该项目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组在潮阳区龙井十斗围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看到,现场一台大型垃圾粉碎机正在将沙发等大件垃圾杂物粉碎,装入大货车运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或垃圾填埋场,以“镇转运,区(县)处理”模式运作。到潮阳区棉北十二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时已近中午,但仍有满载垃圾的大货车把垃圾运载过来,大型挖掘机正在实施填埋作业,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该垃圾填埋场还配置垃圾沥滤液净化处理站,使用膜式过滤,对沥滤液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督查组还督查了新溪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项目施工现场和新溪污水处理厂。据介绍,截至11月底,厂外管网项目已完成约94%的工程量,累计完成投资约48705万元,预计年底前基本完成。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于2017年12月24日通过环保验收,2018年1月投入运营。现场可以看到,浑浊不堪的污水经过处理之后已恢复透明清澈。
据介绍,近年来,汕头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日臻完善,全市各区(县)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市城管局按照“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区(县)处理”收运处理模式,以“一县一场”、“一镇一站”和“一村一点”为架构,基本建成适合汕头市实际的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该局组织编制的《汕头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2017-2025)》近期将上报市政府,经批准同意后正式颁布实施。
目前全市已建成正在运营的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共有6座。潮阳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完成94%的工程量,如果按计划今年底建成投产,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处理设施将达到7座,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将达到6375吨/天。截至2018年10月份,全市已建的镇(街道)垃圾转运站175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以上,全市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9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在此基础上,各区县正抓紧对现有城乡垃圾转运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澄海区已在全市率先开展城乡一体化收运体系市场化运作;潮南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PPP项目正在应急运营服务阶段;潮阳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体系PPP项目计划2019年建成投入运营;南澳县计划通过在推进县垃圾资源化项目的同时,一并对全县垃圾收运系统进行改造建设。全市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体系正在形成。
与此同时,汕头市已建成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共16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01.9万吨/天。年城市污水处理总量从2015年的19042万吨提升到2017年的20821.99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从90.16%提高到91.45%,预计2018年底可达到92%,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5%。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地埋式”)已上报市政府。汕头市中心城区西片区截污管网完善工程已完成工程招标,并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正在进行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工作。此外,市城管局加强对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已于2017年12月26日启动建设,确保于2020年完成建设任务;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立项等工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明显滞后;潮南区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将确保2019年底全面建成;南澳县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预计2018年底建成转入试运行。
市作风办指出,做好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不仅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于加快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要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以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精准时间安排,快速推进垃圾无害化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优化汕头市农村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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