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汕头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汕头日报 2018-11-27 07:5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3日至5月1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汕头市进行了巡视。2018年7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汕头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聚焦政治整改,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汕头市委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与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省委书记李希同志莅汕调研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以巡视整改为新起点,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以强烈的政治担当、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坚决果断的务实措施,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整改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压实主体责任,以上率下推进。市委发挥“主心骨”作用,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具体行动。市委书记方利旭同志扛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担任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1场市委书记专题会议、10场市委常委会会议、7场市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市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主动认领任务,积极推进牵头任务的细化分解和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党组和全市各级党组织主动对表对标,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和“三个清单”。各级纪委监委、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和协调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整改。市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围绕“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和台账,细化梳理出46个整改问题、86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市委常委、副市长和市直有关部门整改工作情况汇报,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安排。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涉及到的人和事,坚决一查到底,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理的处理;对领导干部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等一些需要时间解决的问题,抓紧调查核查,确保按规定时间尽快整改到位;对练江整治、扫黑除恶等事关全局、短期内未能解决的,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思路不够开阔,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开放型经济格局、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注重标本兼治、建章立制,从制度层面推动问题解决。

(四)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市委整改办召开工作会议14场,建立“每日一报告、每周一盘点”台账报送制度,认真做好协调调度、工作对接、宣传报道和督查督办等工作,及时向市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全市整改落实工作,印发工作动态30期,在省市主流媒体刊播稿件48条;派出专项督导检查组赴各区(县)开展实地督导,随机抽查19个市直单位,有效传导整改压力。各牵头单位多次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整改落实事项,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

二、对巡视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结合实际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经济社会建设存在不少短板,贯彻生态文明理念不坚决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汕头一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开展“9+1”专题调研,形成7个课题行动方案、31个专题调研报告。提出“认识自我、提升自我、超越自我”的总体要求,召开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出台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决定》,制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的实施意见》,提出补齐科技创新能力、城市化进程、城市软实力“三大短板”,突出加快形成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区域科教文卫中心、建设高水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培育壮大高端现代服务业“四个重点”,打造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国家高新区、汕头江湾新区“四大平台”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省委书记李希同志莅汕调研时,充分肯定近年来汕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要求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政治坚定、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绩,明确要求汕头要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成内秀外名的活力特区、和美侨乡、粤东明珠。通过深入学习和科学谋划,全市10971个基层党组织、23万多名党员思想更统一、方向更明确、行动更有力。

二是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担负起把汕头经济特区办得更好、办出水平的主体责任。将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重大改革任务的有关要求进行分解,部署18项中长期重要改革任务,制定《中共汕头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新时代特区当好改革开放重要窗口、试验平台、开拓者、实干家的战略定位,系统总结改革开放40年经验教训,制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对39项改革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传承改革先行者“杀出一条血路”的气魄胆略,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争当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启动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着力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标准布局建设省实验室,打造高水平开放式科研创新平台,目前已有多个院士团队和高水平研究团队明确表示参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新增172个工业技改项目,新增9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争取上级支持,申报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开展18项口岸业务改革,出口整体通关时间缩短至4.54小时;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建设营销网络、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在“一带一路”沿线累计投资项目43个。召开全市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加快高速公路、铁路、港口、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高水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厦深铁路汕头联络线项目已全线贯通,将于近期具备开通条件,时速350公里的汕汕高铁项目也即将动工,城市快速路网改造进度加快。以城市化为目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和“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意见及配套政策,完成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49个,拆除违章构筑物23.6万宗,清理池塘河沟水面665万平方米,建成“四好农村路”89公里,年底前力争完成乡村振兴投资6.78亿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制定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相关文件,确保实现2.2万贫困人口脱贫年度目标;召开全市创文提质升级动员大会,部署“创文巩卫”工作,加快打造区域科教文卫高地,汕大医学院附一、附二医院和市中心医院牵头组建三大医联体集团,汕大医学院附一医院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

三是强化生态环境建设和污染治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编制汕头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修订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意见。在牛田洋大堤滩涂上建成10.7公里、24万平方米的红树林生态带,打造绿色生态屏障。坚决打赢练江整治攻坚战。召开练江整治攻坚战誓师大会,制定《汕头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市领导班子成员105人次到练江流域污染较严重的河流附近驻点督办整治。深入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年”活动,严格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执行练江流域(汕头段)园区外印染企业全部依法停产退出时间。全域开展镇村垃圾清除和河涌清淤,摸查清理练江流域入河排污口820个,清淤河道沟渠长度1615.9公里。以非常之举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在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省属国企参与投资建设运营的一批练江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全面铺开建设,11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以及潮阳区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潮阳区、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项目,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的期限建成。严厉核查练江整治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及违法违纪行为。追责问责涉及生态环保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67人,责令潮阳区、潮南区和市环保局、水务局、城管局、财政局向市委作深刻检讨。侦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13件,刑事拘留228人,逮捕185人,其中企业经营者66人,审结环境污染刑事一审案件42件79人;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行政案件142件,行政拘留313人。在媒体设立“练江综合整治曝光台”,已曝光报道200多个污染问题。久久为功推进贵屿地区污染整治。印发2018年贵屿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全面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高效能建设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严厉打击非法拆解行为,查处涉嫌环境污染行为120宗,查扣货物258.5吨。

2.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有差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质量不高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中共汕头市委常务委员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团结统一,坚决反对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召开市党政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中央、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派出督导组,对全市县处级以上单位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积极开展“党员领导领学带学督学”活动。检查通报各单位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程序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等情况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范围,约谈提醒、督促整改有关责任人。

三是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市委工作规则、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重大问题由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广泛听取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的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决策的工作机制。

3.关于对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认识有差距,少数党员干部对“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警惕性不高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市党政领导班子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对照检查,深刻查摆剖析,举一反三,提出努力方向和具体整改措施,示范带动全市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认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的严重危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站稳立场,坚决破除“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以籍择人、选边站队和各种各样潜规则。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梳理出5个方面15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全市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均在规定时间内召开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是对李嘉、万庆良案件所涉到的领导干部处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组织对市管处级干部的“三龄二历一身份”以及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提拔的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逐一自查。

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监督。把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纳入“三会一课”必学内容,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必核内容,严格落实政治审核和廉政把关“双签字”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吸取邓大荣、林广华案件教训。严格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部署开展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不严问题专项整治,严防领导干部结党营私,搞政治攀附。

(二)对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4.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够深入,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自觉性、主动性不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针对这次巡视反馈指出的学习“不深入、不系统、不到位”“自觉性、主动性不强”“没有真正学以致用”等问题,立行立改,认真研究学习方法,强化分类指导。市委常委会和每一位市委常委同志带头深学笃行,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的第一议题,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25场,推动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学习。市委书记方利旭同志以电视电话会议和录像形式向各级党员干部作宣讲,带头到基层过党日、上党课,督导检查学习贯彻情况。探索开办新时代红色文化讲堂、农民夜校等做法,举办各类专题学习报告会、研讨会,培训全市1053名处级、7874名科级和7330名村(社区)干部,组织专家学者、党的十九大代表等深入基层开展“市、区、镇”三级联动宣讲和百姓宣讲活动15000多场,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的建设,面向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为确保巡视整改高质量完成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二是加大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力度。开展“主题党日+学习研讨”、志愿服务、联系走访等活动,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四个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学习教育阵地建设,69个镇(街道)党校全面挂牌运作,“红色村”党建示范工程加快建设。

三是强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检查。制定关于2018年贯彻落实推动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工作部署等3项工作方案,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做到“学用结合”。对市直机关单位中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掌握不牢固的11名领导,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建立台账认真整改。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思想认识不到位,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漏洞,意识形态安全管控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在全市开展加强意识形态“三个一”专题学习活动,市委书记方利旭同志带头撰写意识形态工作理论文章,示范带动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组织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汇编》《新时代新发展新理念——汕头市党员群众学习读本》《全市县处级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体会文章汇编》等内部学习资料,提供给各地各单位学习使用。

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并将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市委巡察的范围,推动基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落实落地。

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所有报道都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坚决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党中央权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舆论阵地管理的通知》,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巩固拓展意识形态阵地,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在全市开展清理整顿文化类“山寨社团”活动,组建汕头市自媒体联盟,制定“清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健全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处置机制,加强舆情信息采集,及时掌握动态,查处非法传播不实信息人员,推动工作关口前移。制定《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三)对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6.关于领导干部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有的部门和基层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省委巡视反馈的有关问题。出台开展加强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检查专项工作方案、开展加快核查重点领域线索专项工作方案,集中力量整治解决执法司法、土地出让、项目投资、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查处执法司法案件18件、土地出让案件3件、工程招投标案件1件,查处涉及“官商勾结”案件15件15人。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开展重复访、越级访专项清理排查工作。梳理出2013年至今立案查处的涉及工程建设、国土规划、国有资产监管等重要领域的案件104件,并建立台账,加强督办。

二是完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制订《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新任一把手谈话制度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建立政府投资工程廉情预警评估系统,探索开展对PPP项目建设的廉洁效能监督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市管干部案件情况通报。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1—10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492人次。

7.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较高,执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不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收到的有关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线索全面梳理排查,精准有效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共收到工程领域问题线索67条,立案6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完成2015至2016年房屋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市直项目备案自查工作。

二是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和招标投标管理,严格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以及各区(县)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完成对现有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制度规定的普查,开展汕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等专项治理行动,修订完善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

8.关于土地开发及规划变更频繁,超比例、超容积率开发建设商品房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土地开发及规划变更频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排查2013年以来变更土地用途58宗,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变更规划条件共178宗,以及2014年1月至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后变更条件35宗。全面排查变更土地用途、变更规划条件信访举报件,严肃查处相关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杜绝项目建设过程中随意变更土地规划、使用性质及调整容积率的行为。

二是规范土地开发和城市规划管理。起草《汕头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禁止清单》《汕头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变更禁止清单》,修改完善《汕头经济特区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和已供用地改变土地性质等相关制度。制订《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代建管理办法》等文件。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融合”,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快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9.关于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突出,“三资”监管不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规依纪依法核查处理省委巡视反馈的有关问题。对反馈意见有关信访举报案件,坚持时限管理和问题导向,选取部分群众反映强烈或案情复杂的疑难案件20件,列入本年度市纪委监委领导包案工作计划。

二是着力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等问题。制定《汕头市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建立涉黑恶线索排查、公安与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梳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93条,查办扶贫领域案件53件、“三资”案件69件,摸查起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03条,排查清理村居换届选举违纪问题线索158条。

10.关于政企脱钩不彻底,有的市直部门违反中央有关规定对下属国有企业行使决策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下大力气对国有企业的多发易发领域进行深挖彻查,深入剖析国有企业滋生腐败问题根源,共清理排查2013年至今年10月国有企业腐败案件35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落实政企脱钩,组建交通、建工、冷链物流、投融资、资产管理等国有企业集团,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摸查已完成改革改制企业总体情况,按规定程序进行出清,妥善做好社保历史欠费补缴和职工分流安置、移交、留守机构人员工作。

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情况专项清查,将可调整使用的房产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印发《汕头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制度》,完善《关于规范汕头市市属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汕头市国资委监管清单,完善企业投资管理等制度,守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红线。充分发挥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监督作用,研究在国资企业中开展巡察工作的举措。

(四)对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1.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检查考核频繁,下基层调研实效性不强,存在层层陪同现象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督促检查。制订加强新形势下督促检查工作有关文件,将各种单项检查整合成综合检查,降低检查频率,提高检查效率。加强基层部门工作人员培训指导,通过提升业务水平,推动高效完成任务。

二是加强调研实效。制订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有关文件,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办法有关文件做好市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组织工作,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严格执行用餐标准,严格按规定缴交工作餐费。

三是规范新闻报道。严格执行媒体采访活动规定。

12.关于官僚主义现象仍有反映,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不高,落实上级部署的专项行动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不作为、不尽责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作风建设,大力整治“庸懒散浮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落实省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细则精神,制定实施《关于领导干部不作为不尽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今年1—10月,查处“为官不为”案件142件,追责23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5人。

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委工作会议共22场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7场次,制定实施12项工作机制,全面部署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对各区(县)、各成员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4轮专项督导,坚决压实各地各部门第一责任人责任。印发《汕头市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共发放举报奖金13万元。全市124个单位开展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或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自查自纠工作。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从严扫黑惩恶治乱,摸排涉黑恶线索累计4937条,成功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犯罪、涉恶团伙各一批。今年1—10月,全市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12.8%,“两抢”警情同比下降36.6%。

三是深入推进营商环境“革命性再造”。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出台《汕头市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严格执行《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试行)》,开展“惠企暖企护企”活动,走访企业159家,收集诉求140个,已办结117个,办结率83.5%。加快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市42个网厅进驻单位985个事项办理时限全部达到全省前3名的要求,总时限缩短50%以上。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措施落地。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率先推行国家口岸办18项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压缩整体通关时间1/3。

1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有的部门和地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不力,公务接待方面仍然不够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印发《关于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回头看”大力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严肃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奢靡享乐行为、隐形变异“四风”,今年1至10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5件12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1人,向社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件23人。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组织开展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清理整顿,查处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严重超标问题17件17人,对30名责任领导进行约谈。严格落实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工资津补贴项目和标准,对超过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全部据实清退。全面核查交流干部工资关系迁转情况,交流干部工资关系已全部整改完毕。部署开展超范围、超标准接待和公款送礼专项督查,制定《汕头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意见》,严格实行接待审批制度,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杜绝公款大吃大喝行为。

三是构建“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的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开展“三公”经费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严格差旅费管理,加强办公经费预算管理。起草《关于进一步强化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通知》,完善公车改革财政配套制度。今年前三季度,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5.2%,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23.0%。

(五)对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严格,巡察机构配备不到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干部及人才队伍知识、年龄、来源结构亟待优化,对市直、区(县)选人用人工作监管不力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扎实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行动年”工作,认真落实选拔任用程序和回避制度。近期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研究干部时,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规范提醒函询诫勉工作,已对40批136人作出党风廉政审查意见回复。抓紧对部分市属国企主要领导退休后仍兼任党委书记或法人代表等问题进行整改。

二是加强市委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市委设4个巡察组,巡察组组长由兼职改为专职,增加行政编制4名,共核定组长(正处级)4名、副组长(副处级)4名,行政编制16名。完善巡察巡访工作制度,构建巡察巡访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监督网。扎实做好市委巡察组干部选配工作,抽调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机构锻炼。

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联系工作机制,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实施动态监管。扎实开展选拔任用过程倒查工作,已完成对2014年1月以来“带病提拔”人员选拔任用过程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确定2017年度“带病提拔”集中倒查工作对象,已完成倒查工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情况与查核结果“一致率”,压实责任,强化干部如实填报意识,从严抓好“两项法规”的落实。

四是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制定实施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培养锻炼、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规划,大力选拔培育熟悉经济、金融、财政、规划等专业的干部。举办2018年汕头市新时代青年干部“讲习班”,选派300多名处科级年轻干部利用周末时间进行为期半年的不脱产集中学习,以及举办国企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切实增强干部才干。选派156名市直单位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从区(县)选派38名干部到市直部门跟班学习,选派13名干部到中直、省直及深圳市有关部门跟班学习,选派37名干部脱产参与创文强管、练江整治等重点工作。

五是加大人才工作力度。2018年市本级年度预算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从2000万元提高至6000万元。大力实施“人才新政”30条,深入贯彻落实省《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创新人才高地的行动方案》。修订完善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教育名师、医疗卫生名医、能工巧匠等评选办法,制定出台博士后扶持资金、新引进人才住房补助、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等政策文件,给已确定参与省实验室建设并符合条件的院士团队配套科研经费,同时给予院士住房补贴。

六是加强对市直、区(县)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管。对7个区(县)和部分市直单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认真核查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基层镇(街道)违规招收临聘人员”有关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把违规招收临聘人员问题作为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扩展巡察的重点内容。

1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仍然比较薄弱,抓基层党建力度不够,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好,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现象仍有发生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召开组织工作会议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制定《汕头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8个方面38项目标任务。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和“千名干部驻村强基促振兴”党建工程,向1086个村(社区)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精准排查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50个,选派8名副处级、42名科级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共派出219名干部驻村开展整顿工作。加强国有企业特别是停产半停产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扎实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两个覆盖”的质量。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村(社区)社会组织“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工作,对村(社区)老年人协会、理事会、慈善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全面摸查,推动党组织应建尽建、党建指导员应派尽派,强化党的领导。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对涉黑涉恶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全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是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书记抓党建责任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落实《市县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案》,把巡视问题整改工作纳入考核重要内容。开展“加强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三会一课”记录、政治理论学习讨论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对发现问题逐一通报并落实整改。

三是加大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清单,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市抓远程教育,区(县)、镇(街道)抓集中轮训,支部抓“三会一课”的基层党员教育工作格局,全覆盖轮训村(社区)“两委”干部。加大基层党建人员配备、经费投入和设施建设,深入剖析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运用身边典型开展警示教育。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2个月的集中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巡视整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汕头市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李希书记莅汕调研讲话精神,始终把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扛到底、扛到位,全力以赴真改实改,久久为功推进整改落实,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体现政治忠诚和政治担当。一是持之以恒发力,切实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效果不好的,帮助分析原因、改进方法,以钉钉子精神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全面整改任务。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巡视的治本功能,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围绕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把巡视整改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对巡视整改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三是加强成果转化,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汕头各项事业发展。把整改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以及全力补齐“三大短板”、突出“四个重点”、打造“四大平台”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练江整治、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基层党建、国企改革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4—88284912、88274028;邮政信箱: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8号市委机关大院1号楼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信封请注明:对汕头市委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15036;电子邮箱:stswdcs@126.com。

中共汕头市委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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