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本土女插画师成功维权带来启发 个人知识产权被侵犯该如何正确维权?

南方日报 2018-11-27 06:43

侵权产品外包装的插图作品(左),与陈小如此前的作品(右)高度一致。受访者供图

数月来的维权,陈小如积攒下了厚厚的纸质材料。受访者供图

今年中秋,汕头本土插画师陈小如(化名)过得一点都不舒心,起因是她的插画作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本地一家食品企业盗用在节日产品包装上。从发现作品被侵权到中秋节结束近半个月的时间里,陈小如据理力争,想要为自己讨个说法,但个人维权收效甚微。

但陈小如没有放弃,她一边保持着自己日常工作节奏,一边收集证据资料维权。时隔近两个月,陈小如最终维权成功——侵权方同意为此支付插画的版权费用,并对外发布公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时至今日还是有很多人以为我是在炒作,与其沉沦在复杂的情绪之中,不如与大家多分享些有用的经验,如何正确有效地去解决个人版权维权问题,希望有越来越多被侵权的人敢于勇敢地说不!”面对记者的采访,这名“90后”的回答铿锵有力。

知识产权是面向未来发展的核心资源,特别是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知识产权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脊梁。在国家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当下,这起民间知识产权维权事件能够带来怎样的启发?个人知识产权被侵犯,该如何正确维护权利?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维权成功的陈小如。

●南方日报记者余丹

作品素材被盗用苦寻侵权方无果

今年8月31日,热心网友向陈小如爆料,她的插画作品被应用到一款月饼礼盒上,而且该产品在朋友圈卖得非常“火爆”。根据网友提供的网络购买链接,陈小如一眼就认出了该款月饼礼盒上的插画,正是出自于自己2015年的设计作品《三潮》中的素材。

然而陈小如仔细观察了月饼礼盒,发现该礼盒竟然没有任何关于生产厂家的信息,只有一个品牌名称,是一款“三无产品”。

在互联网十分便捷的当下,陈小如很快就联系到了售卖该产品的网络商城负责人。当对方得知自己商城所售的产品有侵权的嫌疑,负责人立刻就做了产品下架处理。

网络商城只是该侵权产品销售的其中一个流通环节,更大的销售渠道主要集中于微商朋友圈。为了找到产品的生产厂家,陈小如费尽周折,又联系到了主要为这款产品做宣传推广的自媒体负责人。经过几番磋商,负责推广的自媒体表示愿意为此支付一定的版权费用,并且向陈小如致歉,但仍执意不肯告知生产厂家的信息。

“我并非只是要得到自媒体的道歉,我要的是厂家出面表态自己不再生产侵权的产品。”摸清楚整个侵权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后,陈小如坚定地表示,一定要找到幕后厂家。但个人的力量总是微弱的,半个月来,不仅厂家没找着,陈小如自己倒落下不好的名声——坊间开始有人议论指责她,认为她职业道德缺失,私下偷售版权等等,这些言论都让她备受煎熬。

与自媒体周旋无果之后,陈小如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寻盗图者启事》,希望能让公众知道事情的真相,并借助网友们的力量找到侵权厂家。

侵权厂家主动道歉双方达成和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或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侵权事件发生后,意识到版权重要性的陈小如第一时间前往汕头市版权局,对过往的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同时也积极向版权局咨询维权事宜,版权局有关负责人为此也提供了许多建议。

“虽然说作品草图也可以作为维权证据之一,但只有证明版权是自己所有,对作者维权才比较有利。”陈小如说,作品草图等源文件要保留好,在来不及申请版权作品就被盗之后,这些都可以作为有力证据。

记者从汕头市版权局获悉,近年来,该局高度重视版权工作,对在广东省作品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登记并取得《作品登记证书》的汕头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人员或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予以相应补贴外,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整治和引导规范,有效运用分类监管、约谈整改、行政处罚等多种措施,集中整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但每年来登记著作权的人还是不多。”版权局有关负责人坦言,版权保护在中国还未得到广泛推广,公众版权保护意识不高,汕头还是第一次接触到插画被侵权的事件。

汕头市版权局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加强版权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加大版权宣传和保护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加大对精品创作的引导力度,建立健全各类作品的创作扶持机制,采取登记补贴和奖励等形式扶持精品创作;加强对精品原创作品的传播推介工作。

随着维权声讨文章的持续发酵,幕后的厂家最终与陈小如取得联系,主动道歉积极协商。在与对方沟通过程中,陈小如得知,侵权产品为正规厂家所生产,但包装由外包设计师完成,生产期间厂家未知存在侵权,事后表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最终,陈小如和厂家达成和解协议。

版权被侵犯第一时间要进行公证

经此一役,陈小如也总结了不少维权经验。她告诉记者,无论如何,在发现作品被侵权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要先收集证据,最好立即公证。

“只有公证了的证据才能有效,在维权过程中起到作用。”陈小如告诉记者,在这一次维权中,就是因为自己急于寻找侵权方,简单地将一些证据拍照截图,导致侵权人删除证据,后续维权起来十分被动。

“拍照截图需要公证过才有法律效力,证据要尽量录像视频。”陈小如说,发现问题后,切忌因自己一时情绪过激而过早直接联系侵权方,这样会有让对方毁灭证据的风险;要在不惊动侵权方的情况下,争取时间公证取证,除了委托律师或自己到公证处做证据公证,线上还有许多公证服务的官网,大家可以按需求申请认证。

陈小如说,取证公证后,请律师发律师函,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另外同时也可将资料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公诉。“倘若侵权方主动联系调解,双方可先尝试谈判。”她强调,若谈判成功可就调解内容要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拥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万一侵权方不按约定履行,可以依据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小如表示,双方能够和解自然是最好,若谈判失败则继续诉讼维权。

此前,陈小如在个人公众号发布了维权申讨文章,后台许多恶意的评论一度让她内心十分压抑。“发声并不可怕,维权本身就不是一个人的事情。”直到越来越多人支持陈小如,她才逐渐释怀,“当涉及紧急情况或严重影响时,在走司法程序的同时,自己可以如实发表声明,也可以联系相关媒体平台曝光,这也是个人维权的重要保障,社会大众的利益问题可共同监督。”

由于此次侵权产品涉及许多不同渠道的销售商,南粤专利商标事务所所长余飞峰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当侵犯版权所有权时,被侵权一方可以追责所有涉及销售、宣传与制作等所有相关侵权方,如线上线下各种相关平台。只要有侵权证据,后期侵权人即使删除信息也依旧会被追责,侵权各方都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换言之,即使不知情的雇主或销售商,都有可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希望这一次是好的开始,能够让大家认识并重视原创和知识版权的重要性,推动汕头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让创新成为汕头经济发展的一股力量。”经历了几个月的维权,陈小如如今对作品版权更加重视,她也希望越来越多人重视知识产权,敢于对侵权说不,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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